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氯碱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前 言本标准依照AQ 3013-2008制定,共同用于指导氯碱生产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海峰 曹永友 曲福年 董国胜 张秀亭 刘艳萍 尚连 刘伟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标准首次发布。AQ/T 301620081氯碱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氯碱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的过程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用隔膜法或离子交换膜法电解氯化钠或氯化钾水溶液工艺技术,生产氯气、氢气、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等产品的企业。采用其他工艺技术路线生产氯气的生产企业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