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焦作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合同甲方(医疗卫生机构):乙方(生产经营企业): 丙方(医药经营企业): 为构建诚信、公正的药品购销供应新秩序,维护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成果,根据合同法和焦作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经三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责任(一)甲方保证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采购乙方中标药品并由丙配送到医疗卫生机构。(二)甲方根据用药和集中采购情况,每招标周期与乙、丙方签订一次购销合同。甲方的实际采购数量与合同采购数量允许有一定数量的差异。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周为单位发布采购计划,每周临时采购计划不应超过一次;二级医疗机构可以半月为单位发布采购计划,每月临时采购计划不应超过两次。甲方应充分考虑临床应急需要,备足应急药品。(三)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金额和时限范围内,对丙方配送乙方的合格中标药品,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拒收或退货。(四)甲方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天结算药款。(五)本合同限定为甲方在一个招标周期内的采购品种数量(具体采购需求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