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共2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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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审核要点排污单位各项申请材料和生态环境部门补充信息应完整、规范。复审时,除应关注是否按照前版审核意见修改外,还须注意是否出现新问题。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HJ 860.3-2018)“1 适用范围”中规定“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参照本标准执行,待锅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发布后从其规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 953-2018)已于2018年7月31日由生态环境部发布实施。因此,对于2018年7月31日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排污单位,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的,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无需变更,许可证到期换证时再按照HJ 953对其生产设施和排放口进行管理;对于2018年7月31日前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执行GB 13271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应统一按照HJ 953对其进行管理,申报时选择“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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