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我国合法行政原则在结构上包括对现行法律的遵守和依照法律授权活动两个方面。 (二)合理行政原则 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合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裁量性行政活动。最低限度的理性,是指行政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 (三)程序正当原则 程序正当是当代行政法的主要原则之一。它包括了以下几个原则: 1.行政公开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 2.公众参与原则。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者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特别是作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利的决定,要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 3.回避原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