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清流一中教师年度考核方案(第五次修订) (讨论稿)1、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围绕学校工作中心,进一步强化教育教学管理,促使全校教职工立足岗位,真正履行“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各项职责,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2、 方案考核的对象是全校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员工,考核评定等级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办法为量化评分,依分定档。3、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其中,考勤分占 10 分,思想政治表现占 10 分,教学工作(或业务工作)占 75 分,民意测评占 5 分,另设奖励分。每位在岗教
2、职工,根据其工作岗位编入相应考核组考核量分。计分公式为:教学人员考核实际得分考勤分思想政治表现分年度教学工作分民意测评分+奖励分。非教学人员考核实际得分考勤分思想政治表现分月考核平均分民意测评分奖励分(具体计分办法附后)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1)考勤分低于 8 分的;(2)思想政治表现低于 7 分的; (3)教学成绩低于 40 分;(4)非教学人员业务工作月考核平均分低于 32 分的;(5)在校级以上教学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6)在教学活动中不能团结协作,搞单科冒进、同年段、同备课组反映强烈,民意测评较差的;(7)统评统改登分后,未经教务处同意,私改学生分数的;(8
3、)教学及教辅人员本学年没有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的;(9)学生中有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以上处理者,所在班级班主任或直接责任人。(10)当年自动离职或辞职的。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合格(1)有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行,情节严重的。(2)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违反党纪、政纪或参与邪教组织,被处于党纪、政纪处分的。(3)道德品质败坏,参与盗窃、赌博、卖淫嫖娼,作风极不正派,影响恶劣的。(4)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度安排,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且经批评教育不改的。(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6)营私
4、舞弊,弄虚作假,损害学校办学声誉或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有重大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学校严重损失的。(7)未经批准,擅自收费,造成严重影响的。(8)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教育对象身心健康严重伤害的。(9)怂恿或包疵学生舞弊,或在统评统改中为提高学科平均分做手脚的。(10)年度教学成绩考核低于 25 分。(11)非教学人员业务月考核平均分低于 20 分的。(12)本学年累计旷教 4 节或旷工 2 天的。(13)年度考核总分低于 60 分的。6、本方案自 2011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校长室负责解释。2附则:年度考核计分办法(满分 100 分,封顶)一、考勤分(10 分) 办公室
5、1、旷教:每节扣 3 分, (非教学人员旷工每半天扣 3 分) 。2、上课迟到、早退、中途脱岗:每次扣 1 分。3、事假:每天扣 0.2 分(政策性允许事假不计扣分) 。4、病假(凭病历请假):全年累计 5 天以内(含 5 天)不扣分;5 天以上,10 天以内(含 10 天)每天扣 0.1 分;超过 10 天后从第 11 天起每天扣 0.2 分。5、处室会议、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缺席、旷辅等每次扣 0.2 分,迟到每次扣 0.1 分。6、学校组织校级领导及其他校务会成员对教师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次不在岗扣 0.5 分。二、思想政治表现分(10 分) 政教处1、政治学习。缺席一次扣 0.5 分
6、2、党团活动及学校其他重大活动,缺席一次扣 0.5 分3、升旗仪式。缺席一次扣 0.2 分(迟到 2 次作缺席一次计算)4、关心爱护学生。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情节每人次扣 1 分(造成重大恶果的另定)5、按时交缴学习心得、试卷。缺交一次扣 0.3 分6、遵守社会公德,保持环境卫生。本人及家属在校内乱丢、乱倒垃圾、吵口打架,每次扣 1 分7、廉洁从教。未经批准私自收费的,每次扣 5 分三、教学人员年度教学工作分(75 分) (一)教学工作量 10 分(封顶 14 分) 教务处1、满工作量标准:高考文考科目教师:周课时 10 节(或语、数、英学科任教两个班) ; 非高考文考科目教师:周课时 12
7、 节有兼任行政管理工作的:副校长:周课时 4 节;处室主任:周课时 5 节;处室副主任:周课时 7 节;其他行政兼课人员的行政工作量,每年由校务会另行研究确定。2、按学校制定的满工作量标准,以教务处安排的课程表为准计算课时,按周课时计算(临时代课竞赛辅导课不计), 满工作量的教师得 10 分;周课时每超 1 节加 1 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 4 分) ;周课时每少 1 节减1 分。(二)教学管理工作分(4 分) 办公室、教研室、政教处担任中层行政领导、年段正(副)段长、教研组长、班主任、保卫科长、电教中心主任得 4 分;担任教研副组长、团委副书记、备课组长(含高三综合科备课组长)得 3 分;担任
8、党小组长、工会委员、团委委员得 1 分;有担任多项职务的,得分可累加,累计超过 4 分的,按 4 分计。(三)常规工作(10 分)(1)计划总结 0.5 分 教务处按时上交计划、总结等各种材料,并能按要求完成的,得 0.5 分;缺交一项扣 0.5 分,迟交扣 0.2 分。(2)备课、编写教案情况 2 分(两学期分别计算,取两学期平均分)教务处以学期每月组织检查和教研组检查记录为依据,每学期评定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得2 分,合格得 1.5 分,不合格得 01 分。体育教师每学期要有 6 篇体育健康教育教案,缺 1 节扣 0.5 分;语文每月要有大、小作文教案各两个,缺 1 节扣 0
9、.5 分;英语每月至少要有一个写作教案,缺 1 个扣 0.5 分;理、化、生实验课未认真填写实验三单每次扣 0.5 分。说明:教案等级由教务处组织教研组长评定,各教研组优秀的比例控制在 30%(含 30%)以内;教案数量不足或教案书写不符合要求的定为不合格,每缺一个教案扣 0.5 分,扣完为止;不认真备课、不按时书写教案的,或在教育目标管理评估检查中出现问题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各教研组评为优秀的教案由教研组长收齐统一送教务处复核并在校内进行展览。(3)批改作业情况 2 分(两学期分别计算,取两学期平均分)教务处以学期每月检查作业批改及考试的记录为依据,每学期评定出优秀、合格、不合
10、格三个等级,优秀得2 分,合格得 1.5 分,不合格得 01 分。作业缺改一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说明:作业的等级由教务处组织教研组长评定,各教研组优的比例控制在 30%(含 30%)以内;没有作业要求的教师得 1.5 分。不能按有关规定布置作业,作业批改次数明显不足的,在教育目标管理评估检查中出现问题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4)听课 1 分 教务处教师每学期听课至少 15 节,新教师每学期听课 25 节,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 30 节(兼课少 10 节) ,符合3要求的教师得 1 分,缺一节扣 0.5 分,发现假听课扣 1 分。(5) 、观摩、公开教学,指导新教师情况 1 分
11、(按学年计算) (责任人:教研室)实习期教师每学期必须进行一次公开教学,其余教师每学年至少开设观摩研讨课一次,以公开课教案及教研组评议记录为依据,有开设公开课或观摩研讨课的教师得 0.5 分;承担结对子的教师,按要求及时上交材料、证明,经考核合格者加 0.5 分。(6) 、业务学习 1.5 分 (按学年计算) (责任人:教研室) 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各种业务学习、培训和进修有交材料得 0.5 分; 每学年学习一本教育教学专著,并完成一本(约 100 页)专业学习笔记(0.5 分) ,撰写一篇符合要求的心得体会(0.5 分) 。不符合要求的本项不得分。(7) 、教研(教改)工作情况 2 分 (按学年
12、计算) (责任人:教研室)承担教研课题的负责人,有开题报告、过程、结题报告(或论文) ,国家(省) ,市、县,校立项的分别得 2、1.5、1、0.5 分。有承担课题组具体任务,并积极配合课题组长按时完成课题组任务的课题组成员,经核实可得相应级别课题组长一半的分数。(四)教学成绩分(50 分,高一、高二年段以期末成绩每学期计算一次,高三应届、往届年段按省质检、市质检成绩计算,取两次的平均分;若因数据不完整不能计算的则一学年计算一次) (责任人:教务处)1、统考科目教学成绩分计算(1) 、平均分校名次(20 分):一等 19 分;二等 17 分;三等 15 分。 (以教师任教班级在同层次各班级的名
13、次计分,各班级独立计算,一人任教多个班级的取所任教各班级得分的平均分。班级名次对应等级:同层次班级数一等 二等 三等1 第一名(得一、二等平均分)2 第 1 名(得一、二等平均分)第 2 名(得二、三等平均分)3 第 1 名 第 2 名 第 3 名4 第 1 名 第 2、3 名 第 4 名5 第 1、2 名 第 3、4 名 第 5 名6 第 1、2 名 第 3、4 名 第 5、6 名7 第 1、2 名 第 3、4、5 名 第 6、7 名8 第 1、2、3 名 第 4、5、6 名 第 7、8 名9 第 1、2、3 名 第 4、5、6 名 第 7、8、9 名10 第 1、2、3 名 第 4、5、6
14、、7 名 第 8、9、10 名11 第 1、2、3、4 名 第 5、6、7、8 名 第 9、10、11 名12 第 1、2、3、4 名 第 5、6、7、8 名 第 9、10、11、12名实验班教师为一等。 (对不胜任实验班教学被调换的教师,直接降为二等)(2) 、班级总分上线数完成情况(总分 15 分,封顶 15 分)、高一、高二计算方法:按各年段任务数在各自年段学生中切线,按教师任教班级各班的任务数单独计算取平均值:一等(15 分):本一、本二两条线任务均完成。二等(13 分):本一、本二两条线任务平均完成。三等(11 分):本一、本二两条线任务完成数与任务数的累计差额在 5 个(含 5 个
15、)以内。四等(9 分):本一、本二两条线任务完成数与任务数的累计差额在 5 个以上。、高三计算方法:、高考本一本二班级上线率(总分 5 分,封顶 5 分)本一上线率=(班级本一上线上报人数)(班级本一任务数)本二上线率=(班级本二上线上报人数)(班级本二任务数)平均上线率=(本一上线率本二上线率)2教师得分=该项总分平均上线率、高考本一本二班级上线实际录取率(总分 5 分,封顶 5 分)本一录取率=(班级本一录取人数)(班级本一上线上报人数)4本二录取率=(班级本二录取人数)(班级本一上线上报人数)平均录取率=(本一录取率本二录取率)2教师得分=该项总分平均录取率、高考本一本二班级任务完成率(
16、总分 5 分,封顶 5 分)本一录取率=(班级本一录取人数)(班级本一任务数)本二录取率=(班级本二录取人数)(班级本一任务数)平均录取率=(本一录取率本二录取率)2教师得分=该项总分平均录取率(3) 、平均分市名次(总分 15 分,封顶 15 分) (备注:往届教师本项不计算,取高三应届同学科教师的该项得分平均分为往届教师的本项得分,该项四个年段的平均分按最高的年段平均分为基数进行调平)、以教师个人所任教班级的教学成绩平均分在市十一所学校(清流一中除外)的平均分名次计分,若教师个人所任教班级的教学成绩平均分低于市十一所学校(清流一中除外)第十一名的平均分,名次的确定按以下办法:先计算出第一名
17、至第十一名的平均分分差(S):(第一名平均分第十一名平均分)/10若教师个人成绩低于第十一名 S 分以内为第十二名,低于第十一名 S 分以上、2S 分以内为第十三名,依此类推。、满分对应名次(A)为:高一年段满分市名次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历史 地理名称名次 名次 名次 名次 名次 名次文科实验班 3 8 3 2 2 2文科普通班 11 11 11 4 4 4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政治名称名次 名次 名次 名次 名次 名次理科实验班 2 2 2 2 2 2理科普通班 10 10 10 4 4 10高二、高三满分市名次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历史 地理名称名次 名次 名次 名次 名次
18、名次文科实验班 2 2 2 2 2 2文科普通班 10 10 10 10 10 10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名称名次 名次 名次 名次 名次 名次理科实验班 2 2 2 2 2 2理科普通班 10 10 10 10 10 10若 B 大于或等于 A,教师得分=14-0.5(B-A) ;若 B 小于,教师得分14+0.1(A-B) 。 (其中 A 为满分名次,B 为实际名次)备注:高三往届科任教师的考核办法参照高三应届实验班的考核办法考核,若年段总体平均分比高一、高二、高三应届各年段的平均分都高(或都低) ,取最高(或最低)年段的平均分作为参照标准进行调整,使该年段的平均分与最高(或最
19、低)年段的平均分一致。2、会考科目年度考核教学分计分办法会考:学科会考科目教师的年度考核教学分按及格率计分,计分方法:及格率达 100%得 50 分,达 99%得 49 分,达 98%得 47 分,达 97%得 40 分;达 96%得 39 分;达不到 96%的,以 96%为基准,每递减 1%,年度考核教学分从 39 分起递减 1 分。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年度考核教学分按及格率和优良率两项指标计分,及格率达 100%、优良率达 85%得 50 分,及格率达 99%、优良率达 85%得 49 分,及格率达 98%、优良率达 85%得 47 分,及格率达 97%、优良率达 75%得 40 分,及格率达
20、 96%、优良率达 75%得 39 分,及格率达不到 96%、优良率达不到 75%的,以及格率 96%、优良率 75%为基准,每递减 1%,教师年度考核教学分从 39 分起分别递减 0.5 分。(保底 30 分)3、考查科目年度考核教学分计分办法(封顶 50 分,平均分不高于统考科教师教学分平均分)(1)体育学科教师:高考成绩分(10 分):本项得分全组捆绑,根据当年体育学科高考上线情况和录取情况,由校务会研究确定本项得分。 (校务会考评)5教学分(30 分):体育教师本项教学分得分按教师所任教班级校运动会比赛得分总排名和广播操比赛的得分排名来评定。另根据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标准要求,按学生体质
21、健康标准的内容,体育老师必须按要求及时将成绩上报国家数据库(班级及格率不低于 85%,优秀率不低于 25%) 。没有及时将成绩上报国家数据库的不得本项分数。 (教务处负责考评)广播操出勤分(5 分):只要广播操有做,体育教师必须到场督促检查,每次缺勤扣 0.2 分. (教务处负责考评)兴趣小组(5 分):每个体育教师必须按要求带好至少一个兴趣小组。本项得分由教研组按兴趣小组活动情况评出一、二、三等,一等占 40%得 5 分,二等占 30%得 3 分,三等占 30%得 2 分。没带兴趣小组的教师得 0 分。因特殊情况,学校允许可以不带兴趣小组的教师得 3 分。此项活动不得向学生收费。 (教研组负
22、责考评)(2)音乐学科教师:高考成绩分(10 分):本项得分全组捆绑,根据当年音乐学科高考上线情况和录取情况,由校务会研究确定本项得分。 (校务会考评)文化艺术节(35 分):由政教处制定方案,拟定节目个数,平均分给各个音乐教师进行指导,由校务会成员根据节目质量打分,以教师指导节目的平均得分为依据评定教师年度考核本项得分。(政教处考评)兴趣小组(5 分):每个音乐教师必须按要求带好一个兴趣小组,没带兴趣小组的教师得 0 分,不按时活动者扣 3 分,因特殊情况,学校允许可以不带兴趣小组的教师得 3 分。此项活动不得向学生收费。 (教研室负责考评)(3)美术学科教师:高考成绩分(10 分):本项得
23、分全组捆绑,根据当年美术学科高考上线情况和录取情况,由校务会研究确定本项得分。 (校务会考评)书画展(35 分):每个美术教师每学年必须举办一次以班级为单位的书画展,每个班级 30 分,由教研组长打分,取各班级的平均分为该班级的得分。教师个人得分=任教班级的总分任教班级数(教务处考评)兴趣小组(5 分):每个美术教师必须按要求带好一个兴趣小组,没带兴趣小组的教师得 0 分,不按时活动者扣 3 分。因特殊情况,学校允许可以不带兴趣小组的教师得 3 分。此项活动不得向学生收费。 (教研室负责考评)(4)通用技术教师:作品展(45 分):每个通用技术教师每学年必须举办一次以班级为单位的作品展,每个班
24、级 30 分,由教研组长打分,取各班级的平均分为该班级的得分。教师个人得分=任教班级的总分任教班级数(教务处考评)兴趣小组(5 分):每个通用技术教师必须按要求带好一个兴趣小组,没带兴趣小组的教师得 0 分,不按时活动者扣 3 分。因特殊情况,学校允许可以不带兴趣小组的教师得 3 分。此项活动不得向学生收费。(教研室负责考评)4、教学过程中班级学生中途有非正常流失的(正常转学、休学等除外) ,流失学生当年,所在班级的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分在按以上规则计算的基础上,每流失一名学生,任课教师另行扣除 1 分;班主任另行扣除 1.5 分。四、民意测评分 5 分(由教务处组织测评量分) 教务处 行政会1
25、、学生测评:3 分,抽取被考核教师该学年所任教班级成绩前 20 名学生测评。 (测评表另制)根据测评得分从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一等 20%得 3 分;二等 60%得 2.5 分;三等 15%得 2 分;四等 5%得 1 分。2、行政测评:2 分,由行政干部根据教师平时教学和下班辅导等情况进行测评。根据测评得分从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一等 20%得 2 分;二等 60%得 1.5 分;三等 15%得 1 分;四等 5%得 0.5 分。五、奖励分:(认定时间为考核学年范围内,时间以下文或相应佐证文本日期为准,办公室、教务处若无登记备案,不予认定) 教研室 1-4、办公室 51、承担课外兴趣小组活动、
26、校本课程开设任务:能提供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并组织实施的得 0.3 分。2、研究性学习课程的指导教师有过程、有结果的(以研究性学习论文收入汇编为准)得 0.3 分。3、论文:省级以上 CN 刊物发表论文得 1.5 分;市级 CN 刊物发表论文得 1 分(不含增刊副刊、报纸、ISBN 汇编) ;省级以上(含省级)教育教学会议中,交流论文或经验总结,并收人汇编,得 1 分;教育教学论文获省级汇编得 0.6 分;获市汇编得 0.4 分;获县汇编得 0.3 分;校论文汇编得 0.2 分. (发表的 CN 论文字数应在 1500 字以上;在各种刊物上发表或编印的练习不属于论文,不计分) 。说明:A、论文
27、的内容仅限于德育、教学改革、课件制作、辅导青年教师、实验室建设五个方面。6B、每人每学年仅限一篇计分4、指导学生竞赛(含教师个人业务竞赛):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高中组学科奥赛、文体竞赛中,按颁奖部门的不同计分:教育部:一等奖 2.5 分,二等奖 2 分,三等奖 1.5 分;省教育厅或省普教室:一等奖 1.5 分,二等奖 1 分,三等奖 0.8 分,市教育局、普教室或教科所:一等奖 0.8 分,二等奖 0.6 分、三等奖 0.4 分;县教育局或进修学校:一等奖 0.4 分,二等奖 0.2 分;本校:一等奖 0.2 分,二等奖0.1 分(其他相关党政部门或学会组织的竞赛降级给分) 。说明:不设
28、几等奖的,按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第四、五、六名为三等相应计分。指导教师一般 2 人,第一按规定得分,第二按规定取半(第二也要有辅导材料说明、第三及第三以后不计分) 。教师个人参加比赛视同学生竞赛等级给分。、数、理、化、生、计算机奥赛省级决赛,获高考加分的加倍计分(含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文化艺术节获奖的节目的指导老师按校级竞赛加分。指导学生竞赛和教师个人参加比赛未报经学校备案和同意的不计分。5、个人表彰:(1)综合奖(综合奖界定按相关文件规定为准):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党委、政府(含省教育厅、人事厅联合表彰)综合性表彰者,得 2 分。获省教育厅综合性表彰者,得 1.5
29、 分。获地厅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者,得 1.5 分。获市教育局综合性表彰者,得 1 分。获县处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者,得 1 分。获县教育局综合性表彰者,得0.5 分。获科局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者,得 0.4 分。获校级综合性表彰者,得 0.3 分(2)单项奖:获教育主管部门教育教学方面单项奖的教师按同级综合性表彰的一半计分。说明: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可得奖励分,并累积计入考核总分。加分因素性质相同的取最高奖励分,不重复计分竞赛指导教师一般 2 人,第一按规定得分,第二按规定取半(第二也要有辅导材料说明、第三及第三以后不计分)指导学生竞赛获高考加分的,加倍计分。教师论文作者有两人以上的,第
30、一作者按规定得分,第二作者按规定取半,第三及第三以后不计分。六、非教学人员业务工作及民意测评计分办法(80)分。 工会负责各处室配合实际所得分月考核平均分(40 分)民意测评分(40 分) 。1、各处室领导应根据各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制定具体的评分细则。以下各条按月考核,年度取月考核平均分。(1)按时完成工作计划、总结、报表。迟交每次扣 1 分,缺交每次扣 2 分;(2)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无故延时每次扣 1 分,没有完成每次扣 2 分;(3)履行职责,忠于职守。所负责工作明显失误,扣 2 分;情节严重,扣 2-5 分;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另行处理。(4)勤政廉政,不以职权
31、谋取私利。工作时间擅自脱岗,每 1 次扣 1 分,以权谋私,私收票款钱物,在退赔退赃基础上,另行处理。(5)爱护公物,爱惜学校财产。损坏公物,除按规定赔偿外,每次扣 1 分;造成资金浪费或财产损失,每百元扣 1 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另行处理。 (此条文适用全校教职工。 )(6)注意岗位卫生,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不参加卫生清扫,不注意环境清洁,每次扣 0.5 分。2、民意测评分(40 分)(责任人:教代会)测评分:(共 40 分,一学年测评一次)分两块进行民主测评。 (没有兼课的行政后勤人员考评由分管校级领导、分管处室主任对各自处室的人员先进行评议,然后由校务会成员测评) 。测评分的平均分调整到与
32、教学人员除“一考勤” 、 “二 思想政治表现分” 、 “四奖励分”三项实际得分外其它各项平均分相同。备注:非教学人员的“月考核平均分民意测评分”平均分应与教学人员的“年度教学工作分民意测评分”的平均分调整为相同。3、奖励分:个人论文、竞赛(含创造发明) 、荣誉参照教学人员有关奖励规定执行。4、非教学人员考核实际得分考勤分思想政治表现分年度业务工作考核评估分奖励分七、年度考核等级确定办法 1、若学科省质检单科市名次比高一、高二统考该学科平均市名次退步 6 名(含 6 名)以上的,原高一、高二有任教该学科的教师当年的年度量化考核分以 60 分计,且三年内不得评选各类先进。2、年度考核优秀指标由学校
33、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的不同级别、各组人员数及工作表现情况下达。3、行政后勤人员分两组下达优秀指标:有因职称晋升需要需写论文的归为一组(本小组要计算奖励分),含实验员、医务人员、图书馆人员、心理教师、电教人员等其他人员归为一组(本小组不计奖励分) 。 74、今后若有新的校级领导到任,必须参加教师年度量化考核。5、今后校级各类先进的评选可根据教学成绩和教师工作情况在教师年度量化分公布前完成,并把相关得分计入教师年度量化得分,再根据教师年度量化总分评定教师年度量化考核等级。6、教师年度量化考核等级的确定,按教师职称分为四组下达优秀指标,每组按考核分从高到低取优秀指标数的 1.2 倍的人选为评议对象,由行政会评议产生优秀人选。 (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的老师,原则上第三年不参评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