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踅孜镇中学文明教师评选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师生文明素质和学校文明程度,我校制定了文明教师评选细则,现将细则内容公布如下: 一、文明教师标准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 3、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同志,爱护学生,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事迹先进,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5、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没有不文明的言行,没有用挖苦、讽刺的语言损伤学生自尊心和学习积极性的行为。 二、文明教师评选办法: 1、自荐:由教师本人对照“文明教师标准”,总结个人事迹,填写文明教师自荐申报表,上交教务处; 2、他荐:(1)教师推荐:教师认为某教师符合“文明教师标准”,可向教处处推荐教师名单及事迹材料;(2)学生推荐:学生认为某教师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