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新法解读系列无固定期限合同编者按:几经博弈,四易其稿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终于高票通过了劳动合同法,此部法律因为涉及全国千万劳动者和所有公司企业的利益因此倍受关注。立法文件正式公布以后,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解除,经济补偿金立刻成为三大亮点,引得国人纷纷侧目。前程无忧邀请业内专家一起就这三大问题进行讨论交流,帮助企业和劳动者更好地了解新劳动法,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维护好自己的权利。 系列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是怎样规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