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签证与索赔的规定(共5页).doc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7606102 上传时间:2021-11-11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签证与索赔的规定(共5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签证与索赔的规定(共5页).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签证与索赔的规定(共5页).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签证与索赔的规定(共5页).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签证与索赔的规定(共5页).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签证与索赔的规定一、 对签证与索赔的时效的规定时效是签证与索赔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在规定时限内没有主张权利,就等于放弃权利;提交签证与索赔报告后,发包人或工程师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答复则视为确认。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签证与索赔的时效规定如下:1 、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应在发出后的48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若未确认,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收到书面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应确认,不答复视为确认。2 、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工程师送交报告。3 、暂停施工,工程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工程师48小时内予以答复,如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4 、工期延误事件发生后14天内,承包人就延误工期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提出修改意见也不予以确认的,视为同意顺延工期。5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48小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若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应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超过后承包人可自行验收。验收24小时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