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签证与索赔的规定一、 对签证与索赔的时效的规定时效是签证与索赔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在规定时限内没有主张权利,就等于放弃权利;提交签证与索赔报告后,发包人或工程师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答复则视为确认。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签证与索赔的时效规定如下:1 、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应在发出后的48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若未确认,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收到书面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应确认,不答复视为确认。2 、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工程师送交报告。3 、暂停施工,工程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工程师48小时内予以答复,如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4 、工期延误事件发生后14天内,承包人就延误工期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提出修改意见也不予以确认的,视为同意顺延工期。5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48小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若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应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超过后承包人可自行验收。验收24小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