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有房产证无土地证转让房产是否有效?时间:2007-12-01 | 作者:赵成 | 浏览:18903 房主有房产证,但未办理土地证,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土地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代 理 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本人依法接受本案原告张元领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参加了本案一审的法庭审理,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原告张元领是原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原告张元领原系第一棉纺厂厂长。1989年,因105国道拓宽及厂内规划调整的原因,占用了原告等职工于1983年出资兴建的平房。为了解决原告及其家属的居住问题,经厂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在厂内东北角(现曙光街的南侧)为原告建了五间平房。此平房虽然名义上是单位出资,实际上是对原告原平房的补偿(因为原告于1983年出资6000元买的平房已被单位拆迁)。此房产权完全归原告所有,与单位无关。原告依法向东阿县房屋主管部门提出房屋登记申请,经过政府部门批准和登记,原告于1990年依法取得了该五间平房的房屋所有权证,证上盖有东阿县人民政府的公章。原告一直在此居住。1999年,原告在内退后,自已出资将5间平房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