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姥山社区环境整治修建A区围墙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书订立合同双方:发包方(甲方): 姥山居委会 承包方(乙方): 池州市振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确保我村环境整治项目按质按量如期完工,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1、工程名称:环境整治A区围墙建设2、工程内容:姥山社区A区围墙建设(长度387.5米,单价400元/米)。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4、合同工期: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60天。开工时间: 2014年6月13日,竣工时间: 2014年8月13日。5、质量保证期:按国家有关规定,工程质量保证期为360 天,在此期间,乙方对工程承担保修义务。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10天内派人修理,如不修理,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修理的,发生费用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6、工程总造价:人民币: 壹拾伍万伍仟元整,¥.00元。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责任1、进度计划。乙方必须按合同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2、工期延误。乙方对工期延误承担责任。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