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西双版纳农垦医院行政制度科主任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为完善院科两级负责制,进一步加强科主任管理,明确科主任的权利、责任、义务及奖惩细则,规范科主任工作行为,充分发挥科主任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学科建设和发展、提升医院整体实力,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医院临床、医技、行政和后勤科室主任、主持工作副主任或科室负责人均适用本办法。第二条 医院实行院科两级管理,科主任在院长、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工作,负责本科室的全面管理,并享有相应的权力和待遇,须完成上级和医院规定的工作指标及其它指令性任务。职能部门按管理权限履行检查、监督、协调和管理的职责,并直接对院长和分管副院长负责。第二章 科主任的权利与责任第三条 科主任享有以下权利(一)科室人事调配权。对科室副主任及护士长的聘用有提名建议权;在科室人员内部聘任、晋升、返聘退休人员、进修人员的推荐以及依法辞退编外人员等方面,在服从大局的前提下享有权利。(二)有权对科室职工进行月度、季度、年度考核、享有科室绩效工资和各种奖励的分配决策权。(三)科室建设及学科发展的主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