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谈谈我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理解 劳动合同法是一部关系广大劳动者、关系企业的重要法律。该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特别是该法第十四条有关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更是引发了许多争议。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终身制”,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对于这样一个有争议的条款,我们该怎么看呢? 一、社会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误解 尽管立法者三番五次地解释,无固定期限合同不等于“铁饭碗”,不会造成用工机制的僵化,但是,部分企业和一些经济学家与立法者相反的论调还是“一浪高过一浪”,将无固定期限合同视为“洪水猛兽”。总的概括起来可以归纳为如下四点:首先,是对法律的误读,没有真正地理解好法律,错误地理解成推行“终身制”,限制企业用工自主权。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