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各级成员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资产出租行为,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资产出租是指企业将自身拥有的非流动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设备等),租赁给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以下简称承租人)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经营行为。企业住宅用房分配给本企业职工居住的情形除外。第三条 本办法依照以下原则适用:一、 本公司本部直接执行;二、 本公司下属上市子集团参照本办法制定本企业相关管理办法并执行;三、 本公司直属成员企业按照本办法制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并执行。第四条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规范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重要意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资产出租行为,确保企业资产出租效益最大化。第五条 企业资产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