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赣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说明一、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1、什么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就是合同当事人以特定商品房为买卖标的物,约定相关权利义务的协议。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2、为什么要制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合同订立遵循当事人意愿自由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当事人可以就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及结算方式、履行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自由协商达成协议。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完全可以由当事人双方自由协商、签订,订立后的合同按规定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即可。但是,商品房是一种特殊商品,建设周期长,涉及政策多,有些当事人特别是购房人对相关专业知识、法规政策不甚了解。有鉴于此,建设部、国家工商局早在1995年就制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国家版的示范文本为基础,省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也曾制订适用于本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在此基础上,我局为适应房地产市场形势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