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鼓励员工提升奖励办法第一条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员工借助公司平台发展、提升业务技能和职业素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奖励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1、适用条件: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且在职的员工。因工作需要和上级安排,在不脱产的情况下,符合本办法经公司批准同意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职业资格考试等项目。2、奖励范围:(1)经过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2)在专业认证网站可以查询的证书(学信网);(3)国家及当地人事部门组织的专业职称的考试和评定后获得的证书;(4)各专业领域的职业资格考试通过后,国家颁发的证书;(5)员工通过全国联考,取得非全日制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学位。3、专业范围:安全工程类、工程类、技术类、经济类、管理类、法律类等。网络信息类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在本公司实用性较强的专业。第三条 奖励标准1、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公司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