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信阳市平桥区市政设施提升工程 PPP 项目(道路及给水工程施工)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信阳创森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 2018 年 8 月 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 总则 .102. 招标文件 .123. 投标文件 .134. 投标 .155. 开标 .166. 评标 .177. 合同授予 .17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89. 纪律和监督 .18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9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5评标办法前附表 .251. 评标方法 .262. 评审标准 .273.
2、评标程序 .2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36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37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38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41第六章 图 纸 .42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3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443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信阳创森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市政设施提升工程 PPP 项目(道路及给水工程施工)工程地点:信阳市平桥区招标范围:1、龙江大道(K0+000-K3+104,全长 3.10
3、4 公里),宽度 66(58)m;2、科教路(K0+000-K1+007,全长 1.007 公里),宽度 27(31)m;3、平西大街(K0+000-K2+396,全长 2.396 公里),宽度 38m;4、平南大道(K3+316-K4+543,全长 0.856 公里,不含铁路桥),宽度 31(35m);5、科教路(平中大街-市二高)给水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建设资金:自筹资金 计划工期: 110 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 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4、资质,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3.4 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3.5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4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投标企业首先登陆“信阳市公共资
5、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将纸质文件提交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受理科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有关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 CA 办理所需资料,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CA 窗口办理 CA 数字证书,完成注册。4.2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线下不再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8 月 27 日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4.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截至时
6、间为 2018 年 8 月 31 日 23 时59 分前下载。4.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 CA 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报名后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4.5 请投标企业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的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4.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2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 3 开标厅。 5.2
7、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信阳创森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兵电 话:17737703999地 址:信阳市平桥区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池女士电 话:0376-6781701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凤凰牡丹园监督单位:信阳市平桥区城市管理局联系电话:0376 379 160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招标人:信阳创森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兵电 话:1773770
8、3999地 址:信阳市平桥区 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池女士联系电话:0376-6781701 6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 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4 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5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
9、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日前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1.11 分 包 不允许1.12 偏 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答疑补充通知等1.1.4 项目名称 信阳市平桥区市政设施提升工程 PPP 项目(道路及
10、给水工程施工)1.1.5 建设地点 信阳市平桥区1.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位置图为准)。1.3.2 计划工期 110 日历天7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9 月 27 日 9 时 3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11、 对投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 投标有效期 60 天3.4.1 投标保证金1、参加投标的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整(¥200000 元);2、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户名、帐号、开户银行、交纳方式和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投标人名称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专户。户 名: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信阳羊山新区支行3、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无需再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投保保证金到账收据。项目结束后,系统按照原账号退还。注:投标保证金的汇入请使用投标单位基本户的账号转
12、账汇款,不得使用单位基本户的银行结算卡直接转账。因使用银行结算卡转账引起电子招投标系统识别错误导致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预算书应加盖本单位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预算员)执业资格印章。3.7.4 投标文件份数商 务 标:正本壹份 副本肆份技 术 标:正本壹份 副本肆份3.7.5 装订要求 商务标、技术标分别装订成册。4.1.2 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8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3、第 3 开标厅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5.2 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依据投标人须知第 4.1.2 款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性进行检查;(5)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顺序逆向进行。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专家 4 人,业主代表 1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10%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 词语
14、定义 8.2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 106786830.7 元8.3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 5.1 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须向招标人交验以下证件:法定代表人交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交验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供证件或不能参加开标会议的,作弃权处理8.4 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8.5 知识产权9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
15、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8.6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8.7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8.8 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
16、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8.9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8.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
17、.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