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劳动者权益保护之加班费问题2010年我国从法律法规以及各种社会保障机制上全面加强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从中暑列入职业病到职业病鉴定法律的完善等等,可见一斑。对于加班常态化却不能领到加班费的现象,在2010年格外凸显,尤其是富士康12连跳的惨案发生后,加班问题成为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一种重要手段。所以作为国家公务员应该对劳动者权益保护有足够的关注度。我们从不同角度来审视一下加班问题的多个层面。一、加班政策解读1.假期分类及费用核算标准假期可以细分为两类,分别是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费算法不同。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实行轮班工作制的,法定休假日工作按加班处理。2.核算演示我们以中秋、国庆假期为例,来演示一下加班费的核算。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从9月18日至10月10日,休息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