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6年语文中考上海卷考试手册一、评价的性质、目的和对象上海市初中毕业语文科统一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它的指导思想是有利于落实“教考一致”的要求,切实减轻中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有利于引导初中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和谐、富有个性的发展。评价结果是初中毕业生综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初中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考试对象为2016年完成上海市全日制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生。二、评价标准基于上海市中小学语文课程标准(试行稿)(2004年10月版)规定的六至九年级课程目标和教学内容与要求,确定以下能力要求和知识内容。(一)能力要求1文言文阅读能力 1.1能记诵规定范围内的文言诗文。(2015年:能默写规定范围内的文言诗文。) 1.2掌握重要的文学和文化常识。(2015年:1.4掌握课文涉及的重要作家、作品以及相关的文学和文化常识。) 1.3能在具体语境中理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