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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众考资网: 咨询电话:010-56233463大众考资,专注司考 服务大众 内部资料禁止外传 66新起点备战 2012 年国家司法考试免费预热阶段三国法讲义李 毅2011 年三国法真题概况2011 年的司法考试卷一试题中,和 2008、2009 年、2010 年不同,三国法一共考了 26 道题,共计 39分,此前三年都是考了 31 道选择题,计 44 分。(一)2011 年三国法真题统计表(二)2010 年三国法真题统计表二、2011 年三国法真题命题主要特点1、总体上依然注重 传统重点 的考查,对一些重点知识点的考查 趋向更细致2011 年司法考试卷一单选第 38 题:冲突规范类型2011

2、 年司法考试卷一单选第 40 题:无正本提单提货责任2011 年司法考试卷一单选第 41 题:保 障 措 施 价 格 承 诺2011 年司法考试卷一单选第 42 题:反倾销多退少不补规则 2011 年司法考试卷一第 44 题: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承保的具体前提条件2011 年司法考试卷一第 81 题: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中心管辖直接因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2011 年司法考试卷一第 75 题:领空主权民航和军用飞机的区别2011 年司法考试卷一第 76 题:国际争端和平解决的方式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和咨询关系2011 年司法考试卷一第 77 题:合同、侵权、不动产物权、诉讼离婚意思自治2

3、011 年司法考试卷一第 80 题:水渍险、一般附加险、除外责任2、注重对与 热点 相关的知识点的考查2011 年司法考试卷一单选第 32 题:核废料跨境环境污染日本排放核废液(2011 年卷一第 75 题-多选)甲国发生内战,乙国拟派民航包机将其侨民撤回2011 年司法考试卷一单选第 33 题:管辖权与引渡赖昌星案2011 年司法考试卷一单选第 34 题,国际法院 菲律宾越南等要求将与中国之间的南海纠纷提交国际法院2011 年司法考试卷一单选第 37 题: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人 民 法 院 认 可 台 湾 地 区 有 关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的规 定 3、 新增考点或次新考

4、点 仍然在真题中有所体现(1)国际私法法律适用法正式颁布实施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不定项选择题 总分值统计国际公法 3 道题 3 道题 1 道题 11 分国际私法 5 道题 3 道题 1 道题 13 分国际经济法 5 道题 3 道题 2 道题 15 分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不定项选择题 总分值统计国际公法 4 道题 3 道题 1 道题 12 分国际私法 7 道题 3 道题 1 道题 15 分国际经济法 7 道题 4 道题 1 道题 17 分大众考资网: 咨询电话:010-56233463大众考资,专注司考 服务大众 内部资料禁止外传 672011 年司法考试卷一单选第 35 题,外国法的查

5、明2011 年司法考试卷一单选第 36 题,法人民事行为能力2011 年司法考试卷一单选第 39 题,区 际 法 律 冲 突2011 年司法考试卷一多选第 78 题 人格权侵权的法律适用2011 年司法考试卷一第 79 题: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2)国际经济法2010 年版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出现较为复杂的综合性考题甚至跨学科的综合性考题2011 年司法考试卷一第 77 题:合同、侵权、不动产物权、诉讼离婚意思自治2011 年司法考试卷一第 97-100 题:案情: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贸易术语、运输(经过毗连区) 、转卖考查:毗连区、动产物权转移的法律适用、贸易术语、知识产权

6、担保义务国际公法概说国际公法考点、理论体系国际公法部分近年在司法考试中所占分值在 12 分左右(2006 年 13 分;2007 年、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均为 12 分,2011 年 11 分) 。国际公法真题题型表现为选择题的小案例第一部分 国际法的基本理论一、国际法的概念、特点、渊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条约 独立的渊源 国际习惯:客观要素和主观要素 一般法律原则:各国法律体系共有的原则国际法渊源 国际组织的决议 及辅助资料 辅助资料 司法判例各国权威国际法学家学说 重点难点 1:条约与国际习惯的区别重点难点 2:条约在中国的适用:1中国宪法就此未作统一规定2民商事领

7、域,条约优先于国内法,但保留的条款除外条约在中国的适用 3民商事以外的领域的条约如何适用,个案处理4某些条约和国内法并行适用(如外交、领事特权与豁免)5WTO 规则原则上不能在中国直接适用 二、国际法的主要基本原则主权平等原则: 对内最高、对外独立 、自保;属于国家的自然权利不干涉内政原则:本质属于国内管辖、 不违反所承担的国际法义务主要的基本原则 禁止使用武力和以武力相威胁原则:例外(自卫、安理会决议)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三、国际法的主体【本部分考点历年真题统计】题型 年份 考点 分值2011年卷一第33题 国家的豁免权 12010年卷一第29题 国际法上的承认 1单项选择题 2010年卷一

8、第29题 国家的豁免权 1大众考资网: 咨询电话:010-56233463大众考资,专注司考 服务大众 内部资料禁止外传 682009年卷一第31题 安理会的职能、不干涉内政原则 12008年卷一第33题 国家债务的继承 12008年卷一第29题 联合国的法律地位 12006年卷一第29题 联合国大会、安理会、秘书长 12006年卷一第31题 联合国安理会的职权和表决制度 12002年卷一第15题 条约的继承 12006年卷一第78题 非政府组织的性质 22005年卷一第78题 国际法上的承认 2多项选择题2003年卷一第57题 国家主权豁免 1考点 1:国际法主体的范围考点 2:国家的四种管

9、辖权属地、属人、保护、普遍性管辖权:冲突时属地管辖权优先重点:各国围绕特定事件或个人是否会产生管辖权的争夺?如何协调?考点 3:联合国大会及安理会的表决制度问题:2011-11-24, 联合国大会 通过决议,对于叙利亚实施侵犯人权行为表示强烈谴责。该决议草案由美国、英国、法国、日本、韩国、沙特阿拉伯等国发起。中国和俄罗斯、印度、南非、新加坡等国就决议投了弃权票。2011-10-4,2012-2-4, 联合国安理会 两次就叙利亚问题决议草案进行表决,均被中俄否决(1)实行一国一票制;(2)一般问题采用简单多数通过,重要问题采用 2/3 多数通过,实践中也采用协商一致的方式;(3)对于联合国组织内

10、部事务通过的决议对会员国具有拘束力,对于其他一般事项作出的决议属于建议性质,不具有法律拘束力。1联合国大会表决制度上述“重要问题”包括: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选举安理会、经社理事会和托管理事会理事国;接纳新会员国;中止会员国权利或开除会籍;实施托管问题;联合国预算及会员国会费的分摊。(1)程序性事项 9 个同意票即可通过。(2)非程序性事项“大国一致原则”:同意票必须达到 9 票;不得有常任理事国的反对票;常任理事国的弃权或缺席不影响决议的通过。2安理会表决制度(3)双重否决权 决定是否属于程序性事项,五大国拥有否决权;对非程序性事项进行表决,五大国拥有否决权。5. 国际法上的承认明示承认 如正

11、式通知、照会、声明或在缔结的条约或其他正式文件中进行表述。承认的方式 默示承认包括:建立外交关系;缔结政治性条约;正式接受领事;正式投票支持参加政府间国际组织。不构成默示承认的情形:共同参加多边国际会议或国际条约; 建立非官方或非完全外交性质的机构;某些级别的官员接触。【例题】(2005 年卷一第 78 题多选)略,国际法上的承认6. 国际法上的继承略四、国际法律责任问题:1、国家什么情况下应承担责任?湄公河惨案中泰国是否承担责任?大众考资网: 咨询电话:010-56233463大众考资,专注司考 服务大众 内部资料禁止外传 692、承担责任的方式是什么?可归因于国家:叛乱运动机关、非代表国家

12、行事的人的行为问题 国家不当行为 国际不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违反国际义务国家的国际罪行双罚原则要点 排除不当性的情况:同意、对抗与自卫、不可抗力、偶然事件、危难或紧急状态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的责任构成要件:不加禁止、造成损害后果传统形式:终止不当行为、恢复原状、赔偿、道歉、保证不再重犯、限制主权责任形式 国际损: 国家责任制外空探索(发射外空物体造成损害)害责任 双重责任制核能利用营运人有限责任制其它领域第二部分 国际法上的空间一、领土取得的规则先占、添附等【本部分考点历年真题统计】题型 年份 考点 分值2007 年卷一第 34 题 边界和领土主权 12006 年卷一第 30 题

13、 界水的合法利用 1单项选择题2004 年卷一第 29 题 领土取得方式时效与领土主权 12011 年卷一第 74 题 多国河流、国际河流 22006 年卷一第 79 题 领土取得方式先占 2多项选择题2002 年卷一第 56 题 边境制度中界标的维护 1案例:1、南海纠纷; 2、钓鱼岛纠纷; 3、新加坡围海造田(1)先占(无主地、有效占领)合法(2)时效(非法)传统方式 (3)添附(合法)(4)征服(非法)领土的取得方式 (5)割让(基于平等条约的割让方为合法) 现代方式 (1)殖民地独立(2)公民投票二、南极、北极地区法律地位案例:中国在南极的考察站长城、中山、昆仑冻结领土、和平利用、科考

14、自由及合作、公海制度、保护资源和环境、建立南极协商会议已经提出领土主权要求的不放弃要求冻结领土 在南极条约有效期间不得提出新的领土主权要求在南极条约有效期间的行为不构成提出新要求的基础【例题】先占是国际法中国家获得领土主权的一种方式。根据现代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已经不能被作为先占的对象?(2006 年卷一第 79 题多选)A南极地区 B北极地区 C国际海底区域 D月球 三、海洋法【本部分考点历年真题统计】大众考资网: 咨询电话:010-56233463大众考资,专注司考 服务大众 内部资料禁止外传 70题型 年份 考点 分值2010 年卷一第 31 题 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 1200

15、9 年卷一第 30 题 海上紧追权的行使 1单项选择题2003 年卷一第 19 题 国际海底区域开发制度 12008 年卷一第 78 题 专属经济区的涉外执法 22007 年卷一第 79 题 方便旗的性质 22004 年卷一第 69 题 沿海国在港口的管辖权 2多项选择题2002 年卷一第 58 题 领海的无害通过 1不定项选择题 2011 年卷一第 97 题 毗连区的法律地位 2案例:1、钓鱼岛纠纷的关键是什么?2、南海纠纷的核心问题是什么?考点 1:领海的无害通过制度问题:台湾海峡是不是中国的领海?无害通过 “通过”(1)船舶必须连续不停地迅速通过,除非发生不可抗力、遇难和救助,不得停船或

16、下锚,潜水艇通过时要浮出水面并展示船旗;(2)无害通过不得损害沿海国和平、安宁和良好秩序;(3)无害通过无须事先通知或征得沿海国许可;(4)该制度只适用于船舶,不适用于飞机;(5)沿海国可制定有关无害通过的法规,指定海道或分道航行,为国家安全可在特定水域暂停实行无害通过。大众考资网: 咨询电话:010-56233463大众考资,专注司考 服务大众 内部资料禁止外传 71“无害”通过必须是无害的,有下列行为即为有害:(1)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军事演习、搜集情报、进行危害国防安全的宣传;(2)在船上起落飞机或任何军事装置;(3)违反沿海国有关法律规章以及上下任何商品、货币或人员;(4)故意和严重的

17、污染行为;(5)捕鱼、研究或测量、干扰沿海国通讯系统。 考点 2:专属经济区问题:1、分析韩国海警抓捕中国渔民时被打死一案。2、中国的东海与南海开发现状1专属经济区的性质既不是领海,也不是公海,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不拥有主权,但享有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某些主权权利。2范围 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超过 200 海里;水域、海床及底土3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1)勘探、开发、养护、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生物或非生物自然资源的排他权利;(2)从事海水、风力利用等经济性勘探开发的排他性权利;(3)建造、使用、管理人工岛屿和设施;(4)海洋科研、海洋环保方面的管辖权。4其他国家的权利航行、飞越、铺

18、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考点 3:大陆架问题:1、大陆架与专属经济区有何区别?2、中国有无大陆架?界限是否已经划定?如何划定?1性质 沿海国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属于自然权利、无须宣布或占领即享有2范围 不足 200 海里的,扩展至 200 海里;超过 200 海里的,不得不超过 350 海里或 2500 公尺等深线以外 100 海里2沿海国在大陆架的权利(1)勘探、开发、养护、管理海床和底土自然资源的排他权利;(2)钻探的排他性权利;(3)建造、使用、管理人工岛屿和设施;3其他国家的权利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例题】 (2008 年四川地震延考试卷一,第 33 题)略考点 4:公海

19、问题:公海上谁可以行使管辖权?四、空间法和环境法考点 1:国际民航安全制度案例及问题:1、洛克比空难事件2、中美撞机事件1有关公约东京公约、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2危害国际民航安全行为之范围破坏使用中的航空器使它不能飞行;传送假情报危及飞行中航空器的安全;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放置危及其飞行安全的装置或物质;破坏航行设备危及飞行安全;劫持飞机;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使用暴力足以危及飞行安全3管辖权 对此种国际罪行各国可以根据本国法行使管辖权4引渡 可引渡罪行,但各国无强制引渡的义务;或引渡或起诉原则考点 2:外空法规则外空活动的三大制度案例 1、2011-9-23 日,美国报废卫星“高层大气研究卫星”

20、坠落地球,作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也是唯一大众考资网: 咨询电话:010-56233463大众考资,专注司考 服务大众 内部资料禁止外传 72一位被太空垃圾击中的人,美国俄克拉荷马州女子洛蒂威廉姆斯日前首次上电视,接受了专访。1登记制度双重登记制:从事任何外空发射活动都要在本国和联合国秘书处登记。2营救制度(1)援助:对获悉或发现在一国领土内的宇航员,领土国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营救宇航员并给予必要帮助;(2)通知:各国在获悉或发现宇航员发生意外、遇难或紧急降落时,应立即通知其发射国及联合国秘书长;(3)送还:对于发生意外的空间物体应送还其发射国。3责任制度外空物体彼此间:过错责任;外空物体对

21、地面第三人或空中飞机:绝对责任考点 3:环境保护(京都议定书三种减排方式;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案例:2011 年 3 月,欧盟宣布,从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将国际航空业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届时,全球 4000 多家经营欧洲航线的航空公司均须为碳排放支付“买路钱” , 即在欧盟境内飞行的航空公司其碳排放量都将受限,超出部分必须掏钱购买。1 “集团方式” 只要有关国家集团达到减排总额,可以不管集团内部成员国的排量增减。2 “排放权交易” 发达国家排放量超出其额度,可以向其他排放量低于自身额度的发达国家购买排放量。京都议定书三种减排折算方式3 “绿色交易” 发达国家可以通过

22、资助在发展中国家营造森林或转让有关绿色技术,相应地抵消其部分排放量。第三部分 国际法上的个人【本部分考点历年真题统计】题型 年份 考点 分值2011年卷一第33题 引渡、管辖权 12009年卷一第32题 中国国籍法、引渡法 12008年卷一第31题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12007年卷一第29题 引渡和庇护、管辖权的冲突 12007年卷一第31题 中国国籍法 12006年卷一第32题 中国国籍法 12006年卷一第77题 可归因于国家的行为、外交保护 12005年卷一第31题 中国国籍法 12005年卷一第32题 引渡和庇护 12004年卷一第32题 外交保护 1单项选择题2002年卷一第17题

23、引渡和庇护 12010 年卷一第 80 题 中国国籍法 22009 年卷一第 80 题 外国人的入境管理 2多项选择题2005年卷一第79题 引渡和庇护 22010 年卷一第 98 题 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22004年卷一第89题 引渡和庇护 22003年卷一第92题 国籍的原始取得 1不定项选择题2002年卷一第93题 引渡、管辖权的冲突 1一、国籍考点 1:国籍取得和丧失的方法或原因:单系/双系血统主义、出生地主义、混合主义大众考资网: 咨询电话:010-56233463大众考资,专注司考 服务大众 内部资料禁止外传 73考点 2:中国国籍法关于国籍取得和丧失的规定中国国籍法法条:第四

24、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 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第十五条: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第十六条: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25、。二、国家对特定个人管辖权的冲突及其协调制度案例 1:湄公河惨案1、本国国民的正当权益在他国受到损害2、他国国家存在不当行为考点 1.外交保护 3、国籍继续原则4、用尽当地救济原则案例 2:赖昌星引渡1、无条约无义务 2、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及其例外考点 2:引渡 3、双重犯罪原则4、罪名特定原则5、转引渡需经原引出国同意原则案例 3:闯馆事件1、领域庇护合法 2、域外庇护无条约规定则为非法(使领馆、军舰、军用飞机内)考点 3:庇护 3、不得予以庇护者:侵略战争、种族隔离和灭绝、劫持飞机、侵害外交代表等国际罪行者;不引渡并不等于庇护4、决定给予哪些人庇护是国家的权利,国家没有必须给予庇护的义务第四

26、部分 国际交往法外交及领事特权与豁免、条约法一、外交及领事特权与豁免【本部分考点历年真题统计】题型 年份 考点 分值单项选择题 2008年卷一第30题 使馆的特权与豁免、国际法律责任 12010 年卷一第 79 题 使馆和领事馆的特权与豁免 22009年卷一第79题 特别使团的特权与豁免 22007年卷一第78题 使馆的法律地位、域外庇护、引渡 2多项选择题2003年卷一第60题 外交人员的民事管辖豁免及其例外 22005年卷一第95题 外交人员的义务 22003年卷一第93题 中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1不定项选择题2002年卷一第94题 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 1问题:使馆与领事馆的联系与区别

27、,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的联系与区别(1)国家元首(2)政府首脑考点 1无须出示全权证书(3)外交部长 大众考资网: 咨询电话:010-56233463大众考资,专注司考 服务大众 内部资料禁止外传 74(4)使馆馆长(与接受国谈判时) 考点 2:使馆与领事馆的特权与豁免馆舍及财产 保护 人员的寓所、财产、文书信件使馆非经馆长允许,接受国人员绝对不得进入使馆任何地方;不可推定同意而进入;使馆及财产绝不可征用接受国有保护使馆安全与安宁的责任外交官员的私人寓所非经允许,接受国人员不得进入,文书、信件以及财产,不得对之采取开拆、扣留、检查、查封领事馆 非经馆长允许,接受国人员不得进入领馆专供工作的区域;

28、可推定同意而进入;财产必要时可征用接受国有保护领馆安全与安宁的责任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未作专门规定考点 3:外交官员与领事官员的管辖豁免及放弃之比较人员范围 刑事管辖豁免 作证义务 特权与豁免的放弃外交官员馆长、参赞、武官、外交秘书、随员(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论轻重罪,均不得逮捕、拘留、监禁、搜查,但外交人员犯罪的受害者可以实施正当防卫无作证义务 放弃必须由派遣国作出;管辖和执行豁免放弃须分别作出;官员本人无权放弃领事官员派任此职承办领事职务之人员,包括领馆馆长一定程度的保护,但对领事官员犯重罪者可管辖,已裁判者可执行执行职务所涉事项无作证义务,此外则不能免除作证义务。但如拒绝作证,亦不得对

29、其施行强制措施或处罚。同上考点 4:外交官员与领事官员的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之例外例 外外交官员民事、行政管辖豁免例外A、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参予的私有不动产的物权的诉讼B、外交代表私人参予的继承案件C、外交代表私人从事的商业或专业活动D、外交代表主动诉讼引起对他主诉之反诉领事官员民事、行政管辖豁免例外A领事官未明示或默示以派遣国代表身份订立的契约之诉讼B、领事官主动诉讼引起的反诉C、与第三者因车、船或航空器在接受国内的意外事故发生的诉讼二、条约法规则【本部分考点历年真题统计】题型 年份 考点 分值2010 年卷一第 32 题 全权证书、条约的文字、条约的登记 12009 年卷一第 29 题 条约

30、的保留 12006 年卷一第 33 题 条约的效力、条约对第三方的效力 1单项选择题2005 年卷一第 30 题 条约签署的法律意义 1大众考资网: 咨询电话:010-56233463大众考资,专注司考 服务大众 内部资料禁止外传 752004 年卷一第 33 题 条约冲突的解决 12003 年卷一第 20 题 全权证书 1多项选择题 2003 年卷一第 58 题 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 2不定项选择题 2008 年卷一第 98 题 条约的终止 2案例: 2004 年 07 月 28 日,中国第一个北极科学考察站黄河站,在北纬 78 度 55 分挪威斯匹次卑尔根群岛的新奥尔松正式落成并投入运行。依

31、据:中国在 20 世纪 20 年代签署的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 ,规定,签约国均有权在群岛上进行考察和开发活动。有缔约能力和缔约权:考点 1: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 自由同意:错误、欺诈、贿赂、强迫不违反强行法:考点 2:条约的保留1不得提出保留的情形(1)条约规定禁止保留;(2)保留不在条约准许的保留范围内;(3)保留与条约的目的和宗旨不符。2保留的效果(1)在保留国与接受保留国之间:适用保留后的规定。(2)在保留国与反对保留国之间:保留所涉规定不予适用。(3)在未提出保留的国家之间:适用原来条约的规定。(1)联合国会员国已生效条约,应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考点 3:条约的登记 (2)一国登记则免除其

32、他缔约国登记,联合国亦可依职权登记(3)条约未登记者不得在联合国任何机关援引考点 4: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一般规则:依用语及上下文+目的宗旨+通常含义+善意解释依约定作准文字解释 考点 5:条约解释规则 无约定,各文本同一作准 辅助规则:补充资料+多种文字冲突 各国只受本国文字约束不能从其他文字解释中获利最能调和的解释第五部分 争端解决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与战争案例分析:中国如何和周边国家解决海权纠纷?一、国际争端解决的常用方法【本部分考点历年真题统计】题型 年份 考点 分值2011年卷一第34题 国际法院判决的执行 12005年卷一第33题 调停 12004年卷一第34题 国际法院判决的执行 1单项选择题2002年卷一第18题 反报、报复 1多项选择题 2011年卷一第76题 干涉、调停、国际法院的管辖权 2考点 1:斡旋与调停的区别考点 2:反报与报复的区别考点 3:国际法院的管辖权(1)法官制度 (2)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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