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2: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营业机构会计主管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对营业机构会计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会计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防范和化解会计风险,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基层营业机构会计主管制度及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会计主管是营业机构会计业务工作的专职检查监督人员。第三条 会计主管实行派驻制,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由派驻行统一管理,不与派驻营业机构的业务指标完成情况挂钩。第四条 会计主管必须严格履行本细则规定的工作职责,并根据各个不同时期的新形势和新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发现风险苗头,消除安全隐患,防止责任事故和经济案件的发生。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辖属各营业机构。第二章 人员配备第六条 所有营业机构(含内设机构)必须配备专职的会计主管,业务量大的营业机构可配备2至3名会计主管,会计主管之间必须明确职责。第七条 会计主管的任职条件。(一)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