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住房出租合同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无锡市崇安区野花园92号303室 出租给乙方作为生活住房使用。2、甲方的出租房屋为简装,厨房和卫生间具备正常使用条件,水管、电线路和设施完好无损。家具及设备以现有为准,甲方不再为满足乙方要求而改变任何东西。(家具及设备情况见附表)。乙方入住后应爱护各种家具、设施、设备;保持墙壁清洁,不乱涂鸦;不乱在墙壁上或地板上钉钉子、打孔,以免破坏房屋的水、电线路。3、入住时甲方暂收乙方家具及设备押金人民币 元整。承租期满,经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家具及设备完好无损后,甲方退回乙方全部押金。4、房屋租赁期为短期月租形式。5、乙方把房屋交还甲方时,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家具,设备和设施的情况。6、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此房屋,在租赁条件同等的情况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