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供热管理合同用热单位(甲方):内蒙古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供热单位(乙方):珠海威德丰建材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呼和浩特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乙方为甲方乌兰财富中心项目锅炉房供热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包括:锅炉设备、辅机设备、控制系统、锅炉房内管网、配电设备、排烟系统及设备和系统的安装、调试、维修及更换。建设完成后,锅炉房工程设施的供热运营由乙方承包负责。承包范围包括:供热锅炉房向用户提供采暖,及供热过程中所消耗的天然气费、水费、电费、人工费、维护及材料费,并保证向用户提供合同规定的供热温度需求。甲方向乙方支付 50元/建筑面积平方米的前期建设配套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呼和浩特市规定的每个采暖期的采暖费。甲方负责内容:锅炉房土建、燃气管线的接入、热源中心(锅炉房)总配电、给水、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照明系统、二次管网的改造及维护。该项内容已经乙方现场踏勘满足条件。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 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