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2011年6月3日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办法规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等评估方法进行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价值进行评估。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可以同时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的,应当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并对各种评估方法的测算结果进行校核和比较分析后,合理确定评估结果。关于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根据,我部制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一一年六月三日评估办法条文第一条为规范上房屋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制定本办法。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