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社法定存款准备金管理,促进全县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准备金管理的通知、人民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存款准备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社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存款准备金为法定存款准备金(以下简称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将其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缴存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存款准备金率是指金融机构缴存中国人民银行地存款准备金与其吸收的一般性存款的比率。第三条 为加强对存款准备金的管理,联社成立由联社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存款准备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存款准备金的管理工作。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办理具体业务,履行管理职责。第二章 缴存第四条 辖内各网点吸收的一般性存款须按规定向人民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第五条 农村信用社的存款准备金,应缴存到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