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工作责任制的规定第一章 总 则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现道德风尚整体提升为导向,全面落实芜湖市文明单位评选检查考核测评体系的各项指标。2、实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责任制,要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为依据,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我市机构编制工作健康发展。3、实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要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全体干部的目标管理范围,与单位、个人工作紧密结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第二章 责任体系1、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编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编办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2、建立精神文明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