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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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肇庆市“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 年 9 月I目录一、“十二五”工作回顾 .1(一)工作成效 .1(二)存在问题 .6二、“十三五”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发展目标 .8(一)指导思想 .8(二)基本原则 .8(三)发展目标 .9三、主要工作内容 .10(一)加快提升新建建筑能效 .10(二)全面实施绿色建筑量质齐升行动 .11(三)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水平 .13(四)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15(五)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 .17(六)积极推动农村建筑节能发展 .18四、保障措施 .19(一)完善政策法规 .19(二)健全标准体系 .19(三)发挥市场作

2、用 .20(四)强化目标考核 .20(五)加强数据统计应用 .21(六)做好宣传培训 .210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加快转变住房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十三五” 建筑 节能与 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一、“十二五”工作回顾(一)工作成就。1. 积极落实肇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目标和要求根据广东省建筑节能“十二五” 规划和 肇庆市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方案要求,截至 2015 年底,全市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执行率均达到 100%;累计完成建筑节能改造 1.54

3、 万。强制推广绿色建筑 110.22 万(其中:2 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面积 26.77 万)。出台了一系列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法律法规,建筑节能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共计 83.85 万。同时肇庆市大力推进墙材革新,积极促进“ 禁实” 向“限粘”的工作转变。2. 逐渐完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支撑体系法律法规体系更完善。“十二五” 期 间,肇庆市不断完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法律法规体系,有效地促进了肇庆市建筑节能工作的依法管理。2013 年 5 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建筑节能监督管理的通知,加强了肇庆市建筑节能工作1的监督管理,明确了管理职责,实现了建筑节能工作的全程监管

4、,推进了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健康快速发展;2013 年 6 月出台的肇庆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肇庆市发展绿色建筑项目的范围,开始开展绿色建筑评价制度,建立自愿性标识与强制性标识相结合的推动机制;2013 年 10月份出台了肇庆市发展绿色建筑的实施方案,它作为肇庆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的补充,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发改、国土、规划、住建、财政等)在绿色建筑立项、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更加具有可操作性。肇庆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地方性法规较完善,为依法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十二五” 期间 ,肇庆市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发展的财政支持

5、力度进一步加大,体系进一步完善。2014 年 3 月,肇庆市出台了肇庆市民用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肇庆市民用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的申请和使用。明确规定对本市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既有建筑改造示范项目和新建的加气混凝土企业四种情况予以适当的资金补助,对适合肇庆市建筑节能发展的关键技术研究、标准规范制定和新技术的应用给予适当倾斜。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加强技术及监管体系。肇庆市加强了建筑节能全过2程各环节的监管力度。“十二五” 期间,相关部 门积极组织开展全市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专项检查,对各县(市、区)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

6、法规方面以及对部分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现场在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方面进行抽查,并每年增加检查频率和检查项目数量。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有效地规范和推动了全市建筑节能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制定了肇庆市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目录。未入选应用目录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得在全市范围内的工程中使用,推广了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促进了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确保了工程质量。加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宣传培训。“十二五” 期间,肇庆市扎实开展建筑节能宣传培训工作。一是通过技术培训、现场经验交流和参观学习等方式深入广泛地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的建筑节能意识,为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7、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多次举办建筑节能工作交流会、座谈会等,并每年举办一次绿色建筑宣贯暨设计审图要点培训班,组织发改、国土等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住建局、施工图审查机构、设计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参加,提升从业人员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领域的知识水平。3. 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全面推进3新建建筑节能。“十二五” 期间,经过 逐年监督检查,肇庆市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逐年提高。截止 2015 年,新建建筑设计及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均达到 100%。城镇累计执行节能标准建筑面积 2141.65 万。既有建筑能耗监管及节能改造。全市积极开展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和公示工作。

8、“十二五”期间,肇庆市累计完成 98 栋建筑的能耗统计,面积 170.33 万,并全部公示,累计完成 38 栋建筑的能耗审计栋建筑的能源审计,面积81.837 万。通过能耗统计、审计,基本摸清了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现状,以便找出高能耗的原因,分析节能的潜力和空间,为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供依据。肇庆市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重点用能单位、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试点示范。“十二五” 期间 累计完成 1.54 万的公共建筑 节能改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绿色建筑发展。2011 年广东省开始开展绿色建筑评价工作以来,肇庆市建设项目积极参与,共强制推广绿色建筑 110

9、.22 万。累计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建筑项目其中: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建筑项目 2 个,面积 26.76 万,尚有 32 个项目正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备案和设计调整,面积 85 万;绿色建筑覆盖面逐渐增加。从 2014 年 1 月 1日起,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均应执4行绿色建筑标准,并规定了肇庆新区内的地标性建筑、政府机关办公大楼、大型公共建筑、公益性建筑等均以二星或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为目标,以加强绿色建筑的示范作用。制定了肇庆市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方案,明确了发展绿色建筑的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规范了建设主管部门对绿色建筑的行政审批流程,形成了从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

10、运营等全过程的管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十二五” 期 间,肇庆市加大了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推广应用力度,积极组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截止 2015 年底,肇庆市累计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为 83.85 万,以端州区和高要区太阳能建筑应用面积最多。全市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达到新建工程面积的 12.4%(2015 年新建建筑面积 674.4 万)。墙材革新工作。“十二五” 期间,肇 庆市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 禁实” 向“限粘”工作 转变。截止 2015 年 11月份,全市共有 29 个新型墙材项目通过审查,取得了肇庆市新型墙体材料确认证。其中包括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 10 个、非粘

11、土烧结多孔砖项目 7 个、混凝土实心砖项目 6个、混凝土多孔砖项目 3 个、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项目1 个、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空心)项目 1 个、普通纸面石膏板项目 1 个,为肇庆市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与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54. 大力推进宜居肇庆建设肇庆市根据十八大精神,锁定绿色发展的目标,实施绿色发展战略。肇庆市于 2011 年发布肇 庆市创建宜居城乡规划(2010-2020)以来, 坚持以科学发展 观为指导思想,统筹城乡的规划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努力优化城乡发展空间布局,促进全市城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积极创建绿色住区,引导小区向“ 绿色住区 ”方向发展。按照 绿色城市的理念,将建设低

12、碳绿色、宜居悠闲、山水生态之城作为城市发展的首要目标,努力将肇庆市建设成为广东宜居城乡建设先行区,打造具有岭南特色的宜居城市。肇庆新区中央绿轴生态城入选国家生态示范城区,是继深圳市光明新区后广东省第二个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将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推进肇庆市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二)存在问题。虽然“十二五” 期 间肇庆市建筑节能与 绿色建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先进地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相比,与社会公众对建筑舒适性、健康性不断增长的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1. 建筑节能区域发展不平衡。肇庆市各区(县)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差距较明显。部分区(县)建筑节能管理机构不健全,管

13、理力量薄弱。城区周边的鼎湖区、高要区、四会、高新区、四会市等建筑节能工作相对比较规范,能够严格贯彻6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而部分山区县,如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和广宁县的建筑节能工作执行力仍然比较薄弱,各项措施仍有待提高。2. 建筑产业发展水平不高,建筑节能实施仍需加强。肇庆市建筑、房地产企业普遍资质不高,人才和土地资源战略储备不足,行业发展难以适应肇庆市经济发展水平,需进一步吸引人才,做大做强做优企业。建筑节能在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仍存在一些问题,要进一步完善。而建筑使用的主体:居民的建筑节能意识薄弱,存在较大的能源、资源浪费现象。3. 绿色建筑工作需加强。目前肇庆

14、市除肇庆高新区和新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外,其他县(市、区)只局限于政府投资、住房保障和大型公建项目,居住项目的绿色建筑没有强制执行,数量较少,直接导致了全市绿色建筑的比例偏低。尽管做了大量的宣传和发动,部分开发企业仍然采取不积极的态度,只要不强制,能不做就不做。二、“十三五”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 针,以节约资 源、保护生态、可持7续发展为原则,大力推进新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建设、既有建筑

15、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工作,全面提升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建筑环境品质,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化发展,深化肇庆宜居城乡建设。(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全面推进。将节能及绿色发展理念延伸至建筑全领域、全过程及全产业链,全面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量质齐升发展,力争在建筑能效提升、高性能绿色建筑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二是坚持分类实施。在整体达到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基准水平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区域气候、地理、经济、建设条件的差异,差别化制订不同区域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路线和政策措施。三是坚持创新发展。贯彻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集约发展理念,加强标准创新、政策创新、机制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提升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水平,提高建筑环境品质。四是坚持以人为本。提升建筑能源使用效率,改善建筑环境品质,满足社会公众对建筑舒适性、健康性日益增长的需求,引导社会公众养成节约用能习惯,营造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良好氛围。(三)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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