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徽省中小学校信息化基本标准(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安徽省教育厅二一七年九月说 明1.根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安徽省教育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20132020年)精神,为保障“三通两平台”深入推进,结合我省实际修订本基本标准。本基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 2.基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校信息化建设应具备的校园网络、多媒体教室、多媒体网络计算机教室、校园应用软件和教学资源等学校信息化软硬件环境、应用能力建设及长效机制,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中小学科学规范信息化建设与应用。3.基本标准在“配备要求”栏目中设置了“基本”和“选配”两个选项,“基本”项为标准的基本要求,“选配”项供有条件的学校选择配置,不做硬性要求。如学校已配备“选配”项中与“基本”项功能相近的设备,则对应“基本”项的设备原则上不再要求配备。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配备性能先进的设备。4.基本标准中的学校规模按照完全小学6、12、24、36个班及以上,每班不超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