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劳务输出协议甲方:重庆市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龙桥热电有限公司乙方:重庆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推动甲方内部改革分流人员,根据涪陵水电投资集团和聚龙电力公司的统筹安排,甲方输出部分员工到乙方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劳务输出员工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劳务输出期限:从2009年11月30日起至2014年11月29日止。二、劳务输出职工的名单经双方盖章后,作为本协议附件。1甲、乙双方对劳务输出职工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职工名单,并由双方签字盖章。2乙方根据生产管理的需要退回劳务输出职工,或者甲方需提前招回劳务输出职工,应提前三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一致。3甲方承担劳务输出职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劳务输出职工的用工单位义务。三、劳务输出职工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由乙方确定,但不能违反法律相关规定。四、劳务输出职工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乙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1劳务输出职工的工资,由乙方直接按时发放给劳务输出职工。2劳务输出职工“五险一金”(社会保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