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南京市市政设施管理检查考核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南京市市政设施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市政设施是指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排水管道、河道、泵站、污水处理厂和路灯(详见附件一)。第三条 南京市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处(以下简称市政设施管理处)具体负责本细则的制定与实施,并指导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以下简称区市政设施管理所)参与实施。1、市政设施管理处具体负责对区市政设施管理所的考核,同时接受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2、区市政设施管理所具体负责对管辖区域的市政设施及参与市政设施维护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接受市政设施管理处的监督考核。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设施管理检查考核是指对保障设施完好运行,提高规范管理的绩效水平所进行的相关工作。第二章 检查考核的内容、方式及依据第五条 检查考核的内容 检查考核分为八个方面,分别为市政设施相关维护管理、监察管理、专项任务的完成、指令性任务完成、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行风和市政热线建设、基础管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