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并买卖本公司证券管理的指导意见及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