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2参与活动单位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分工按照职业病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南平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市直各有关部门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分工如下:一、安监部门:负责用人单位(不含煤矿、医疗机构、军工项目)的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以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形式,协调解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有关问题;负责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技术服务机构(不含煤矿、医疗机构)资质认定与监督管理;负责汇总、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二、卫计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南平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牵头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