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一、规定推出的背景1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着力解决当前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专门对商品房销售的明码标价问题作出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按照(国发201010号)文件要求,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该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抓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大力加强商品房销售领域的价格行政执法,加强市场检查,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不规范,或利用标价进行商品房销售价格欺诈等,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以儆效尤。 二、国家发改委的通知内容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