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东 区区 捷捷 普普 东东 侧侧 路路 道道 路路 市市 政政 工工 程程招招 标标 文件文件招 标 单 位: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代 建 单 位: 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一二 年 九 月1目 录目 录 .1第一章 投标须知.2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2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5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9(一)总则.9(二)招标文件.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1(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22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5一、开标、 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25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
2、招标项目开标、 评标及定标办法 .26(一)总则.26(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29商务综合诚信评标法.29第三章 合同条款 .41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67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80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81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82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 .832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 GZZB2010-007-2 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 线部分属于本表的 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 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 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
3、择 部分中未被本投 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1 定义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 标 代 理: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 计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2 2.2.1 工程名称 东区捷普东侧路道路市政工程 3 2.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开发区东区4 2.2.3 建设规模道路规划宽 30 米,双向六车道,长约 400 米,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道路、排水、供水、交通、照明、电缆管沟、通信管道及绿化景观等工程。5 2.2.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
4、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6 2.2.5 质量标准 合格7 2.5.1 招标范围道路规划宽 30 米,双向六车道,长约 400 米,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道路、排水、供水、交通、照明、电缆管沟、通信管道及绿化景观等工程。 8 2.5.2 工期要求 2012 年 月 日计划开工,施工 总期: 100 日历天。 9 3.1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10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1 资格审查方式 电子化资格后审。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建设工程量清 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执行,纳入年度审计项目
5、计划的政府投 资项目, 审计机关出具的 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3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4 16.1 投标担保1 收取方式:方式一:由交易中心代收。2.投标担保额度: 50 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3.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 标文件 16.1 款。15 7.5 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16 5.1 踏勘现场时间:自 2012 年 月 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
6、,由投 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点: 17 8.1 招标答疑1.方式:网上答疑:2. 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0 日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 标截止日期前 7 日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 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8.1 款。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18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经济标 部分组成。19 17.1 投标文件份数1、投标文件为含电子签名及电 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 套。2、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后 3 天内向招标人无偿提供盖章确认的投标文件纸质文本
7、 5 套。 3、未中 标的投标文件归招标 人所有。20 19.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收件人: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文件的递交起始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截止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2.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 萝岗区交易部。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1 24.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 2012 年 月 日 9 时 30 分 2.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 萝岗区交易部。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2 33.4 开标评标办法 商务综合诚信
8、评标法23 38.2 履约担保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为中标价款的 10%。如中标人需申请备料款,则需另提供 20%的预付款担保。均为银行保函,银行保函须由在广州市注册的四大国有银行分行或以上的银行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24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为 元 , 余泥渣土运输 与排放费为 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5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26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X 从 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27 评标委员会人数组成人数: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
9、标委员会负责,综合组的成员可由经济评 委组成,该评标委员会由 5 人或以上 单数组成。4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28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 施工市政 排名为准。同一资质组 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组成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计算。同时具有招标要求专业资质的投标人, 专业企业综合诚信评 价排名得分以其承接该工程所需专业的最高分为准。 采用专业企 业资质进行招标的,如属 8 个专业综合 诚信排名(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 、建筑幕墙专业、建筑智能化专业、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桥梁工程专业、消防设施工程专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
10、程 专业、机 电安装工程施工企业)之内的专业承包企业,分别 按照相应的专业综合诚信排名分数计算投标人得分;如无专业诚信排名的, 计算其施工企业排名。29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按招标文件规定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 60 日诚信分5二、投标须知修改表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 GZZB2010-007-2 招标文件范本的投 标须知通用条款,与 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 设工程招标管理办 公室网站(网址:http:/)下载查阅。条款号: 11.3.3 修改类
11、型:修改原文: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工程内容、 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 2008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 )及广东省相关定额 及清单规范执行。现文: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工程内容、 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 2008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及 2010 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 广东省建设工程清 单计价通则及省、市相关部门
12、新颁布的有关计费程序及相关规定(通知),材料价参考 2012 年第三季度的广州地区建 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和广州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条款号: 13.4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 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 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 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 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 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 12 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
13、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调整原 则按照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文: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 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 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 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 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 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根据 广州市建 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及广州开发区有关规定,工料机价格 涨落引起的综合单价调整原 则为:合同履行期间,当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 设备价格或机械台班价格涨落超过合同工程基准期(招标工程为递
14、交投标文件截至日期前 28 天;非招标工程为订立合同前 28 天,下同)价格 10%时,发包人承包人不利一方在事件发生的 14 天内通知另一方,并按下述办法调整工程价款,否 则,除征得有利一方同意外,合同价款不作调整;1)人工、机械台班价格按实际发 生的数量调整,材料( 设备 )按各类工程消耗的主要材料(设备)进行调整(各类工程可调整价格的材料、 设备清单见 穗开规函【2008】2 号及穗开环建200859 号文件);62)以编制招标预算控制价时与工程实施期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或设备参考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且按照当时市场行情调整后采用)差值为依
15、据,仅调 人工、材料( 设备)、机械价涨跌超过 10%部分的价差,以 实施期每个季度为计算单元(既各个季度实际完成的适用投标单价项目的工程量中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予以调整价差),结算时一次性 调整;3)按上述意见计算的调整值乘以中标价与招标预算价的比值后为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调整结算价差。4)合同中其他条款已界定材料涨跌达到一定幅度时,给予 调整价差的,仍按合同其它条款执行,人工、机械价差调整参照 1)、2)、3)点的规定执行。条款号: 13.5.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
16、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 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 则由招 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 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 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现文: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 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 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 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
17、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 换算时出 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 实施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 综合价格中没有的材料价格,参考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且按照当时市场行情调整后采用。条款号: 13.5.3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 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 中标价)/招标控制价)。现文: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按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 广东省市政工程 综合定额(20
18、10)、 广东省安装工程 综合定额(2010),实施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或设备参考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且按照当时市场行情调整后采用),以及省、市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计费程序及相关规定(通知)为计算基础,按投 标人投标报价与 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本工程的招标预算价相比较得出的下浮率下浮, 计算变更(或签证 )合同价款。因工程量偏差和工料机价格涨落引起的综合单价调整按 13.4 及 13.14 执行。条款号: 13.5.3 修改类型:修改7原文: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 、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 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
19、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 标 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 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 13.5 款规定确定。现文: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 、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 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 标 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 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 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 13.5 款规定确定。条款号: 13
20、.8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 设备,招 标人应当在招 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以事先公开征集的方式提出不少于 3 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 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 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 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 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 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 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现文: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推荐先用建设项目材料品牌或厂家选择的资料库中品牌或厂家选用同等(或以上)档次和质量的产品。所有材料品牌 选择均须发包人、 监理工程师确认,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保用。条款号: 13.
21、10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关问题的说明:工程量清单中的标志杆基础中的土方开挖、运输、外运等费用包含在相应项 目中,不包含在土石方工程的相关项目中;土方的弃运距离按 15km 内考虑,超过 15km 按 15km 计算,并包含开挖、 临时堆放、回填、平整 压实及场地清理、弃运等费用,弃运的土方单价按定额计算。 工程量清单中措施 项目清单费计价表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 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 费用计算补充的规定通知(穗建筑2008967 号文),安全防 护,文明施工措施 费按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本工程最高报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作为非竞
22、 争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不参与投标竞价,该费用从工程施工中标价中提取,专款专用。 措施 项目费由投标人根据投标方案、现场条件、企业自身能力进行报价,投 标人可增加自身施工 过程中须发生而措施项目费表中未列入的项目,未增加、未 报价或报价为零的项目,招 标人视投标人已在相关项目中考虑,不另行签证。措施项目费按宗 计取,施工过程不予调整。条款号: 13.11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投标人应对当地现有的交通道路状况进行充分调查,充分考虑该路段的交通疏导问题和文明施工,制定可行的交通疏导(包括场内和场外)方案,确保原有道路的交通畅通和施工临时排水的通畅,并符合施工 环保要求。承包人应与交警及公路管理
23、部 门协商,取得同意和协助,并负责承担道路改线或改善和其他费用。相关费用计入措施 项目费中,在施工过程中包干8使用,不论何种情况均不得调 增,如果中 标人不及时按要求 设置,业主可以另行委托实施,业主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中 标人不得有任何异 议。条款号: 13.12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承包人应加强周边学校、居民住宅的 环境保护,制定文明施工措施(包括防尘、防噪音、施工围蔽等),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62 号)及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 【2008】937 号)实施,施工围蔽严格按照穗开规建200674 号文关于进一
24、步加强我区建设 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蔽的通知(穗建质【2008】1008 号) 实施,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条款号: 13.13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本工程承包人通过现场考察,提出具体施工方案,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是在质量保修期内,若因施工而引起的一切索赔、 赔偿、诉讼费用和其他开支,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该项费用在措施项目费中设有独立单项项目,该费用包干使用,且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业主另行增加该部分费用(承包人要充分考虑最不利因素影响而采用的施工方案所需的 费用)。条款号: 13.14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工程量偏差引起的综合单价调整:当且仅当承包
25、人最终完成的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相差 10%(包括承包人最终完成的工程量大于、小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两种情形),且该变 化使扣除预留金及若有零星工作 项目费再扣除零星工作项目费后的合同价款变化超过了 0.01%,才对超过 10%部分的综 合单价予以调整。重新定价采用定额计价法,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的价格按该项工程投期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或设备参考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且按照当时市场行情调整后采用)确定(实施期跨季度的,按平均值计),并按中 标下浮率下浮。工料机价格涨落引起的 综合单价调整按 13.4 条款 执行。条款号
26、: 13.15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投标单位应结合本工程招标内容对现场进行充分的调查,充分考虑工程招标内容及施工组织方案,承包单位应与相关管理部 门(如铁路管理部 门)协商,取得同意 协调,按要求完成工程招标内容,工程及相关 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如果中标人不及时按要求完成,业主可以另行委托实施,业主按实际发 生的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 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9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一)总则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招标人”(即发包人)、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或称“项目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
27、”、 “设计单 位 ”、“监理单位 ”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 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 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4)“招标文件 ”指由招标代理 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 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5)“投标文件 ”指投标人根据本 项目招标文件向招 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6)“书面文件 ”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7)“电子文件” 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 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 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2、招标说明2.1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 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2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3 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2.4 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3资金来源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 项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5踏勘现场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