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书(T201-0111)二一八年 月2为切实履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深土交告字(2018) 号)要求,保证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为“前海合作区” )产业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省、市土地招拍挂出让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一、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甲方: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湾一路 23 号前海合作区综合办公楼法定代表人: 杜鹏乙方:(竞得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二、地块基本情况宗地编号: T201-0111 土地位置: 桂湾片区四单元 05 街坊 土地用
2、途: 商业用地 用地面积: 7154.55 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75000 平方米土地使用年期: 40 年三、甲方权利义务(一)甲方应根据前海合作区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要求,为产业用地项目提供指导性服务。3(二)项目正式建成使用后,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书核查建设项目的租售情况。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进行责任追究。四、乙方权利义务(一)乙方取得的上述地块用于建设金融机构总部。乙方若注册地不在前海合作区内,自竞得本宗地之日起 1年内,须将注册地址和税务登记地址迁入前海合作区。乙方承诺注册地址和税务登记地址自竞得本宗地之日至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或通过规划验收之日(以
3、日期后者为准) (以下简称“建设期” )和自该宗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或通过规划验收之日(以日期前者为准)起 30 年(含30 年)之内不得迁出前海合作区(以下简称“禁售期” ) 。(二)乙方须按照出让公告期间向甲方出具的承诺函履行各项承诺义务。(三)乙方自竞得本宗地之日下一个自然年度起,乙方及其控股股东所控股的其他前海企业(单独在前海合作区获得产业用地的企业除外)5 年内(含 5 年)累计在前海缴纳的税收总额(不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低于 12.5亿元人民币(含) 。至竞得宗地之日,若乙方注册地不在前海合作区内,累计缴纳税收考核起始年份调整为:自乙方注册地址和税务登记地址迁入前海合作区之日下一
4、个自然年度起。(四)乙方在该宗地上的项目建成使用后,应遵守本4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本宗地办公物业(不含配建物业部分)禁售期内不得转让,禁售期满后限整栋转让。(五)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核查乙方建设项目的实际自用、房产出售、项目入驻企业经营指标等情况时,乙方应主动配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五、违约责任(一)乙方在该宗土地上的项目建成使用后,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将办公物业擅自出售给任何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收回已售房屋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同时乙方应按其擅自获利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无法收回已售房屋,乙方承担的违约金不得低于出售当时由甲方指定的评估机构确认的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值。如乙方出
5、售价格低于出售当时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值,甲方有权根据前述市场评估价值向乙方追索违约金。(二)乙方若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不在前海合作区内,应自竞得本宗地之日起 1 年内迁入前海合作区。若自竞得本宗地之日起满 1 年内未完成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的迁入,本宗地的办公物业禁售期延长 1 年;若自竞得本宗地之日起满 2 年未完成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的迁入,甲方有权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地价款不计利息退还乙方,乙方应负责将土地恢复原状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土地平整、基坑开5挖、桩基础施工等)由乙方自行承担。(三)如乙方纳入前海合作区统计核算的纳税额未达到 12.5 亿
6、元人民币,乙方需在考核期满之日起 3 个月内,将实际纳税额与 12.5 亿元人民币的差额以现金形式缴付给深圳市财政。纳入前海合作区统计核算的纳税额由甲方核定,纳税额以深圳市税务部门核算统计的数据为准。(四)若乙方在宗地建设期及禁售期之内,提前将注册地址或税务登记地址迁出前海合作区,本宗地上办公物业禁售期须相应延长,延长时间按照迁出时间与约定时间间隔的整年计算,未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上述第(三) 、 (四)项延长的办公物业禁售期年数累计计算。六、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法律法规,并选择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1.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申请仲裁时该机构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七、其他6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文以下无正文,下一页为签字页)7甲方: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