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校工会职责校工会是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也是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其职责范围如下: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起草工作报告和换届选举等各项准备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指导、检查各分会开展工作;承担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二、根据上级工会的批示精神和学校的中心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工会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各分会执行、落实情况,定期总结、交流经验。三、协助校党总支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分析教职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在教职工中,特别是青年教职工中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四、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代表并维护会员和教职工的利益,及时向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合理意见和要求,争取和支持有关部门为教职工多办实事,做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工作。五、积极开展“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活动,负责组织评选、表彰“三育人”及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等评优工作。六、履行工会“建设、参与、维护、教育”的社会职能,组织带领会员参与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