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一、交通伤害事故1、贵溪市“2014.2.7”道路交通事故专心-专注-专业一、事故概况2014年2月7日12时许,姚某驾驶赣L12607号大型客车(核载29人,实载27人)由贵溪市区沿贵西线往双圳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文坊镇虹桥村塔树岭路段右转弯直线上坡26.2米处操作不当,致使车辆驶出公路左侧道路,车辆翻滚至罗塘河内,造成车上乘客3人死亡、2人重伤(无生命危险)、其他21名乘客轻微伤及车辆受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二、事故成因分析姚某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大型越野客车,载客上路行驶,思想麻痹,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未确保安全,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和第三十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