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8年度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为促进我市循环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循环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提高实施效果和效率,根据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特制定本申报指南。其中所指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主要是市财政本级专项资金和各园区筹集资金。一、支持范围申报项目原则上要结合我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并具备循环经济特征,具体包括: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资源回收利用项目、清洁生产项目、光伏利用项目、再制造项目、城乡污水垃圾处理处置设施项目、农业循环经济项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环保产业项目以及与循环经
2、济发展相关的课题研究。二、申报要求(一)严格项目申报条件。1、符合本次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方向;2、项目单位为在长沙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3、已履行必要的审核(备案)等相关前置手续;- 2 -4、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明确,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示范作用明显;5、项目(含主要建设内容基本一致的项目,以及从已支持项目中分拆出的子项目)近两年内无多头、重复和连续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情形。(二)项目申报负面清单。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项目,不得申报:1、 因违反有关财经、税收、外贸、安
3、全生产、能源和环保等法律法规,正在被有关行政部门调查或者被行政处罚未满两年的单位。2、 未按规定进行工商年检或者税务申报的单位。3、 有欠税、偷税和骗取出口退税、恶意欠薪、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4、 其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或正在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重大债务裁决的单位。5、 正在进行有可能影响该单位正常业务活动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单位。6、 所申报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有争议的。7、 属于新、改、扩建生产能力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建而长期未建的项目。8、 项目于2018年1 月1日前已完工。(三)提供项目材料。- 3 -1、园区、区县(市)发改局向我
4、委上报的正式申报文件(一式3 份)。附件应包括:(1 )备选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2 )项目审查意见(见附件3 )。2、申请专项资金的建设项目应提供资金申请报告(一式5 份)。资金申请报告可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工程咨询单位、行业设计院所编制,并经园区、区县(市)发改局审查符合要求。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基本信息(企业名称、所在地、成立时间、登记注册类型、注册资本金、法定代表人、经营业务范围、组织机构、员工人数、企业信用等);业务能力(行业内地位、经营规模、技术实力、主要产品生产能力、过往业绩等);财务状况(总资产、净资产、营业额、现金流、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
5、等)。(2 )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基本信息(建设地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建设条件落实情况、建成后达到的效果等);项目进展情况,工期计划应明确到年月,应提供招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仅限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设备供货合同、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投资完成率应提供付款账目、发票等台帐;重点说明项目循环经济特征,并标注相关循环图示。- 4 -(3 )相关附件。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用地证明文件,能评批复文件或能评情况说明,环评批复文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工艺路线、规模、主要技术参数等相关内容的审核意见(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
6、),配套资金证明(如企业自有资金证明、存款账户余额、银行贷款合同或授信协议、资金承诺书等,由政府出资的应出具政府资金承诺函)。对无需办理的手续,应有相应说明。(4 )湘江新区、各国家级园区需出具资金筹集承诺函(见附件4)。(5 )加盖公章的项目信用承诺表(见附件5 )。(6 )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明确承诺项目提交材料真实可靠,对所报项目和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要求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见附件6)。资金申请报告要求目录清晰,双面印刷,按顺序装订,胶装成册,正面、骑缝加盖园区、区县(市)发改局和项目建设单位公章,书脊标明“2018年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请报告项目”
7、 )。三、申报程序(一)公开申报。申报单位需进入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61.187.135.174)点击“用户注册”进行注册(在原平台已经注册审核通过的,需在新平台获取新密码,进行项目申报)- 5 -。注册审核通过的单位,继续操作点击“项目申报”,按照规定的申报格式填报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单位基本信息及项目绩效目标,并将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1)及单位有关证照扫描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证、税务登记证等)以附件的形式上传至平台。提交的纸质材料需和平台电子文档完全一致。(二)园区、区县(市)审查。园区项目由各园区发改部门会同园区财政部门、非园
8、区项目由区县(市)发改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重点审查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对照负面清单内容对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完成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后,园区和发改部门出具审查意见(见附件3),园区项目同时出具资金筹集承诺函(见附件4),于10月15 日前将申报文件、2018 年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备选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及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发改委。凡逾期申报者,一律不予受理。(三)部门复审。市发改委收到申报材料后,对已通过审查的项目进行复审。(四)专家评审。市发改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通过复审的项目按照2018年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要
9、求进行评审,逐个项目进行评分。(五)领导小组审定。- 6 -通过专家评审的入围项目名单和资金安排建议方案经市发改委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市推动循环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审定。(六)网上公示。按程序对通过领导小组审定的项目在市发改委网站公示。(七)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下达2018年度市级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并按程序进行资金拨付。各园区按比例筹资部分由园区直接拨付至项目单位账户。四、其他要求严格落实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坚持申报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市发改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虚报、骗取财政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
10、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五、纪律要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禁止领导干部及亲属利用职务影响力“提篮子”,禁止工作人员在组织项目申报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市发改委机关纪委举报电话:88665553。六、联系方式长沙市发改委资环处联系人:黄朝广- 7 -电 话:073188665660/18674380768地 址:长沙市政府一办5 楼522室长沙市财政局信息中心(提供平台的技术咨询)电 话:073188665482附件:1、 2018年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2、 2018年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3、 区县(市)2018年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备选项目预审
11、意见4、资金筹集承诺函(仅限湘江新区、国家级园区)5、项目信用承诺表6、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8 -附件1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单位:万元项目名称申报单位 投资总额投资来源银行贷款 自筹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循环效益及目标- 9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备 注- 10 -附件2:2018年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备选项目汇总表项目汇总申报单位: 单位:万元2018年计划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性质项目所在区县(市)建设内容及规模经济和社会效益建设年限 投资来源投资总额到2017年底累计完成投资年度建设内容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项目进展情况合计银行贷款1自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