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竣工验收后缺陷责任期内遗留问题的处理验收表验收时间:2012年6月20日工程名称:盐亭县工业园区1#、4#、5#路和1#、5#号南向延长段人行道及路灯工程合同段名称及编号:GF-1999-0201项目法人:盐亭县规建局设计单位:绵阳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施工单位:四川省江油市新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绵阳市潜鑫监理工程有限公司本合同段主要工程:1#、4#、5#路和1#、5#号南向延长段人行道、路灯、绿化工程等本合同段价款253.7万元本合同段工期4个月 经业主、盐亭县规建局、园林路灯所、市政股、质检站、监理机构、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对工业园区1#、4#、5#路和1#、5#号南向延长段人行道及路灯工程进行了全面检验,工程质量合格,但还存在以下缺陷等需要继续完成,我单位现已将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毕,请项目法人验收。 1、人行道施工的建渣未清除干净;已全部处理干净。2、局部人行道面砖与路缘石交接处沟缝砂浆不饱满;已处理好。3、局部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