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合同转让的法律规定范文仅供参考,自行编辑使用浅谈合同转让的法律规定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将合同中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让与第三者的法律行为。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至第八十九条有如下规定:(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依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辨,可以向受让人主张;(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6)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7)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