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国家电网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总部,集团公司系统各级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及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报集团公司备案。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划分,固定资产划分标准与分类,固定资产增加与计价,固定资产折旧与修理,固定资产减少与清理,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与委托运营,固定资产卡片与保管,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等。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第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坚持统一政策、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划分第六条 集团公司总部固定资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