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规范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一、领导小组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长:普布扎西(日喀则市诺倍工贸责任有限公司法人)副组长:尼玛次仁(日喀则市诺倍工贸责任有限公司股东)组 员:日喀则市诺倍工贸责任有限公司餐厅工作人员二、应急处置程序(一)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