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 选调对象个人量化考核评分标准按照个人学历(学位)、工作年限、政治面貌、职务、年度考核和获奖等基本考核项目进行量化考核。赋以相应的权重,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个人量化考核评分标准:序号指标权重 评分标准 说明大专 60大学本科 801学历学位20%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00以最高学历学位计算,不重复计分中共(预备)党员 1002政治面貌10% 其他 80以最高档次计算,不重复计分三年 703工作年限10% 三年以上 +5 分/年总分最高为100 分均称职(合格) 601 次 优 秀 702 次优秀 804年度考核30%3 次优秀及以上 100近 5 年考核结果(不足 5年按实际)一般干部 60中层副职 805职务25%中层正职 100以最高档计算,不重复计分获富阳区一 级党委、政府或杭州市级部门表彰 1次+20 分/次获杭州市一 级党委、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 1 次 +40 分/次6 获奖 5%获浙江省一 级党委、政府或国家级部门表彰 1 次 +60 分/次总分最高为1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