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经 2002 年 2月 20 日国务院第 55 次常务会议通过,2002 年 4 月 4 日国务院令第 351 号公布,于 2002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开、公正地处理医疗事故,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很有必要的。条例要求医疗机构增强责任感,接受社会的监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医疗质量,有效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通过制定本预案,使医院的医疗工作适应条例对医疗机构的要求,从制度上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增强防范意识,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一、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组织领导1、建立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从组织上保证医院医疗工作的开展和落实。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对医院医疗质量实施宏观上的领导,对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的措施条例评议审核,经认可后付诸实施。3、在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医疗缺陷委员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医院的防范医疗事故工作进行评估,提出工作的计划和打算,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落实施行。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规范化服务意识1、医院应对医务人员实施培训和教育,除了进行提高业务能力的培训外,还要进行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以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2、建立职业道德教育制度,作为新职工入院教育和医院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之
3、一,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建立职业道德教育考核与评价体系。3、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尤其是对宪法 、 刑法 、 民法通则等国家法律的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4、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执业医师法 、 献血法 、药品管理法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严格依法执业。5、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是医疗护理技术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典范,开展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的培训,教育医务人员按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指导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6、制定法律、法规、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的考核评价标准及考核评价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并作
4、为一个重要的指标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三、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1、全体医护人员要具备高尚的医德医风,不断提高自身的医疗服务职业道德修养,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病人服务。2、加强对各级医务人员有关法律、法规及诊疗护理常规的培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依法执业的观念。临床诊治过程必须按照诊疗护理常规进行。3、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规范书写病史、及时完成各种病程记录,严禁涂改、伪造病历资料。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完成并加以注明。4、每个科室每位医生一定要认真记录好上级医师查房意见,记录好疑难、重危病历讨论以及死亡病历讨论、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5、医务人员一定要
5、认真填写好每一个病人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 、病理报告、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志愿书、术前讨论、手术小结及麻醉记录、麻醉前后访视、输血告知书、授权委托书以及护理纪录等。6、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实行新入院病人的病情、治疗措施、医疗风险知情委托书签约制,以维护病人的知情权,知情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保存于病史内,一份由科室专人保管,待治疗结束后一并归入病史档案内。对诊疗过程中出现的病情变化,要及时与病人及家属沟通,做到让病人及家属知晓理解签字,并给予及时、正确的处理。7、发现病人病情变化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必须及时汇报上级医生共同处理。对于疑难病例或重危病人及时组织会诊和抢救,尽量避免医疗纠
6、纷的发生。8、创伤性手术、器官切除等有可能会导致病人术后出现肢体功能障碍、影响正常生理功能、影响病人形体美感等情况时,应在术前将病情、治疗措施、医疗风险如实告知病人本人,并由患者本人签署手术同意书,但应注意方法方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9、创伤性手术,虽无反指征,但医疗风险过高,无法预测的因素太多时,如家属执意要求手术,应签订手术申请志愿书。10、严格病历资料的管理,要求各级医生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书写病史,建议病区按主、客观病史分别存放,并负有保管好病历资料的责任,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医院将增加必要的防护措施。入库后的病历,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遗失病历资料者将
7、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后果。11、对创伤性医疗措施实行准入制度,根据各科专业的特点,制定准入的标准,从医生的资质、技能上保证医疗安全。12、严格考核手术、输血、化疗、放疗、特殊检查等同意书的告知签署率,要求零失误,纳入岗位目标考核。13、实行病区危重病人、疑难病例的报告制度。病区发生危重病人、疑难病例时,床位医生应及时填写危重病人、疑难病例的报告单,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应组织力量做好抢救医治工作。同时应在报告单上签名后上报到医务处备案。14、病理报告,影像检查以及其他的实验室检查,凡按规定由病人或家属自行保管检查资料和检查报告的,科室应建立签收制度以备查。15、医务处应每天巡视病房了解危重、抢救病人
8、,医源性损伤病人、有纠纷倾向病人、医源性并发症病人、特殊病人等“五种人”的情况。及时配合、协调和指导临床医护人员组织会诊和处置。16、医务人员必须做到四勤。勤想:多考虑病情的复杂性。勤讲:交待病情、多与病人沟通。勤查:多巡视病房查看病人。勤写:将巡视及告知的情况多记录。四、报告制度1、在诊疗过程中一旦出现危重、抢救病人,医源性损伤病人、有纠纷倾向病人、医源性并发症病人、特殊病人等“五种人”病情发生恶化时,必须立即汇报科主任。由科主任及时组织人员予以诊治及抢救。2、当天由大组长将“五种人”及时汇报医务处。3、在治疗中,疑似药物、输血、输液引起不良后果的,应立即报告。4、对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
9、议的,请家属填写医务职能部门规定的死亡回报单。5、诊疗护理过程中出现的差错、过失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汇报科主任、护士长,及时予以纠正,给予病人及家属必要的解释。同时向医务处、护理部报告,并汇报处理结果。对于瞒报将根据有关条例给予处理。6、对于诊疗、护理等过程中因过错、过失、意外等情况出现后果,引发纠纷的,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及时向医务处、护理部报告(夜间及节假日向行政总值班报告) ,重大事件由职能部门向分管院长报告,并由职能部门按规定汇报上级主管部门。7、对于病人或家属因纠纷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的,立即汇报保卫科,必要时呼叫“110” 。五、处置医疗过失、事故预案 1、临床诊疗、护理等过程中有
10、过错、过失、意外等情况并出现后果的,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由科主任组织实施抢救,并及时向医务处报告。2、医务处根据临床提供的信息,立即协助组织好院内、外大会诊,尽一切力量将后果或对病人的损害减至最低。3、在治疗中,如出现疑似药物、输血、输液引起不良后果情况时的,应及时停止输血、输液,并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3、对有纠纷的病例,首先请临床科主任或护士长做好解释及安置工作。4、对于有医疗纠纷,家属投诉的,由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予以接待,并做好记录。根据情况做好解释工作,能解决的问题,尽快予以解决。5、对医疗过程有异议的病例,如一时接待解决不了的,由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临床医生进行讨论,然后委派科室主任予以解
11、答,对仍不满意者,建议医疗活动结束后,申请医疗事故鉴定。6、对于家属意见较大,医患矛盾突出的,特别是死亡患者家属,其处理程序为: 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听取家属意见,详细记录申诉内容。并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调查,向主管院长汇报。 家属对死因有异议的,告之按规定时间内做尸解,明确病因。 根据家属要求,按条例规定对客观病史予以复印,封存主观病史的复印件或原件。 相关职能部门会同当事科室的科主任、临床医生一起接待家属,给予合理的解释及协商工作。 家属仍不满意的,按规定将封存病史予以拆封后,进入医疗纠纷处理规定程序,组织医院医疗缺陷委员会专家进行讨论,作相应的处理。 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处理结果。7、对于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不按诊疗常规操作导致的过失、过错行为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