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动机械手持工具安全要求:(1) 各类施工机械的电气装置应实行专人负责制,必须按规程定期检查,未经动力( 机具)部门检查,确认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2) 现场使用的各类低压电器设备应铭牌清晰,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 0.5 兆姆。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性能和防雨措施。(3) 各类电气设备的电源线(负荷线) ,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对于潜水电机的负荷线应采用防水护套电缆,长度不得小于 1.5m。(4) 手持电动工具应配用漏电保护器,平板振动器、磨石子机、打夯机、水泵等频繁移动机具的操作扶手,必须采用绝缘措施,电源线不得超过 50m,并设专人调整,严禁缠绕扭结使用。(
2、5) 焊接设备应放置防雨,干燥通风处,其外壳应完好。一、二次侧的接线柱应有防护罩保护。一次侧电源线使用的橡皮电缆长度不得超过 5m;二次侧使用的橡胶铜芯软电缆,长度不宜超过 30m,均不得绞绕使用。(6) 施工现场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开关电源线、插头等必须完好无损,其电源线长度不得超过 5m。(7) 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执行国标 GB378782,GB38831283,一般场所可选用类工具;在潮湿场所和金属构架上作业,采用类工具,并配有额定漏电电流不大于30 毫安,动作时间小于 0.1 秒的漏电保护器下使用。(8) 在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手持电动工具和电器。(9) 在多灰尘和潮湿地区或易触及人体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型低压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