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专业带头人选拔与聘用制度为加快各专业的建设步伐,提升办学能力,推动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教学质量,按照“规范管理、提高质量、贴近企业、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建设一支数量适宜、质量较高的专业带头人队伍,为经济建设培养合格的适合市场需要的技能型人才。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专业学科带头人设定及产生办法1、学校在所开设各专业中设学科带头人1-2名,同时兼任本专业教研室主任,全面负责本专业教研室工作。2、专任专业教师根据条件自愿报名,由人事科、教务科组织公开竞聘后报校长批准备案,发放聘书二、专业学科带头人选聘条件1、德才兼备,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善于团结协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在教师中有较高威信。2、具有本专业背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当于讲师、技师、工程师的“双师型”专任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3、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业务水平较高,在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方面成绩突出,近年来教师综合考核结果良好。4、勇于开拓、敢于创新,对专业发展建设有见解和思路,善于引用新技术、新方法到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