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电子病历管理制度(试行)为规范我院电子病历应用管理,满足临床工作需要,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请各科严格依照本规定认真执行,规定内容具体如下:第一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能够等同实现传统纸质病历的全部功能,还可提供电子贮存、查询、统计、数据交换等。 电子病历系统是基于网络应用的临床信息系统。使用文字处理软件编辑、打印的病历文档,不属于本规定所称的电子病历。 第二条电子病历的建立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遵循医疗工作流程,严格遵照医务人员审查、修改的权限,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电子病历建立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必须使用本人的身份进入,严禁冒用他人身份进入电子住院病历系统,医务人员建立电子住院病历应保证电子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