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城管行政处罚文书直接送达方式的探讨我们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总要送达行政处罚告之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处罚文书),有很多队员不重视处罚文书的送达,认为办理一般程序案件只要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案子就算办成功了,其实这样的理解是偏面的,处罚文书的送达在行政处罚程序中是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送达,那么将影响整个处罚案件的法律效果。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城管执法目前在用的文书送达方式有四种: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下面结合具体案例先来探讨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行政机关派执法人员将行政处罚文书交付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该直接送达,以防止案件的处罚工作被拖延,提高执法的工作效率。直接送达包括以下内容:一、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签收是直接送达,本人不在的,交给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的,也是直接送达。案例一:某甲(个体工商户)因占道被我局罚款,办案队员到甲的店里送达处罚决定书时,发现甲不在,乙(系甲雇用的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