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商会作为重要的市场中介组织,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不同的历史时期中,为适应商品生产交换的特点,也会产生相应的商会组织。在国外商会具有更多的职能,在社会经济与政治生活中发挥的作用也格外突出,而且法律对商会的职能与作用也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在我国商会虽然同其他国家的商会一样,具有协调、服务、信息、参政等职能,但目前我国商会组织尚处于发展初期,商会的作用远远未得到发挥。目前,我国还缺乏一部完整的“商会法”来明确其地位和相关的管理。各地商会开展工作都是凭经验、凭感觉做事,全国各地商会发展很不平衡。商会在浙江、温州等经济发达地区还能发挥些作用,但大部分的地方,商会组织发展不尽如意,如:在我县,工商联于97年挂牌成立临武县总商会,但成立时轰轰烈烈,成立后却平平淡淡,似乎没有发挥什么作用,当然这与社会上对其性质、地位和作用的模糊认识也有关。存在这样的问题,首先是还没有引起政府重视,未得到企业的认可。因为商会还没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没有为企业解决问题的手段,企业的重要决策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仍然依赖于政府,这样就造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