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图书馆人员编制与工资总额包干试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基层单位人事、分配自主权,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图书馆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从1998年10月1日起在图书馆实行人员编制与工资总额包干试点。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在图书馆实行人员编制与工资总额包干,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为出发点,以增强图书馆的活力为目标。使责、权、利相统一,使编制与实际需要相适应,使工资和院内津贴与职工工作业绩真正结合起来。优化职工队伍,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编制与工资总额包干的基本原则1.依据职责、任务核定包干基数。图书馆在完成馆内的岗位、职责、任务的基础上,学院依据其承担的职责、任务核定人员编制,学院按照人员编制数核定图书馆工资总额。2.基数包死,定期调整。工资总额包干确定后,每年调整一次,非遇特殊情况不予调整。包干期间,图书馆实有人数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