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定1总 则1.1 为规范本公司岩土工程勘察技术工作,制定本规定。1.2 岩土工程勘察应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在上海地区从事一般项目的勘察活动,可以地方标准规范为主,但须遵循国家标准中的有关强制性条文;特殊项目(如核电、航空、船舶等)的勘察,应遵循相关标准规范。1.3 规定是重申规范中的要点、可能引起歧见的条款及工作中容易忽视的环节。1.4 规定主要针对上海地区的工程,外省市工程应汲取当地工程经验并应符合当地有关规范要求。承担境外项目,应按当地有关规范或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开展工作。1.5 公司原勘察技术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处,以本规定为准。2遵循的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范和标准&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2001)(2008年版)&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